山东淄博,男子发现妻子和情夫在酒店房间内,勃然大怒,情夫主动提出补偿,男子收了对方25000元。不料事后情夫报警,称被男子敲诈勒索,男子家人为了求得谅解,将25000元主动退还给了对方,男子在被判刑后,经多次上诉、申诉后改判无罪。之后男子父亲将情夫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25000元,可法院的判决出人意料! 一想起儿子捉奸后遇到的糟心事,路先生就不禁悲从心来。 自己儿子路某本是受害者,却被指控敲诈勒索,为了证明清白,他不断上诉、申诉,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也把他们家的生活搅的翻天覆地。 2021年3月28号上午,路某瞧见妻子打扮得花枝招展,带着孩子去上辅导课。 他感觉有些不对劲,悄悄跟在妻子张某身后,他看到妻子把孩子送到辅导机构后,转身进了电梯,一路下到了酒店。 他设法找到了妻子所在的房间,并想办法开了房门,结果看到妻子穿着情趣内衣,和一个赤身裸体的男子在屋内。 路某的火气“噌”地一下就上来了,他掏出手机,进行拍摄,并打了男子一拳。 张某见状,穿上衣服后,灰溜溜地走了,路某和那个叫刘某的男人继续留在房间里。 据路某说,刘某自知理亏,为了弥补过错,主动提出要给路某补偿。 路某说要6万,两人协商之后,刘某分3次转了25000元给路某,路某离开时,还顺手拿走了桌子上的200元。 之后路某和妻子因为孩子抚养权的事情,打起了离婚官司。 可没想到,刘某却突然报了警,称路某敲诈自己。 敲诈勒索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 一审法院判决路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可路某不服,他认为这25000元是刘某为了弥补过错,主动补偿给自己的,自己没有敲诈勒索。 他一次次上诉、申诉,法院再审后,判决路某无罪。 事情终于有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路某无罪,这对于他们家人来说,是个天大的好消息。 案件改判后,路某的父亲将刘某告上了法庭。 原来,路某被控告后,路先生将25000元主动退还给了刘某,以求得刘某的谅解,但是他始终觉得儿子无罪,退钱是无奈之举。 他认为这笔钱原本是属于他们的,并且为了替儿子维权,自己身体恶化,患了淋巴癌,需要这笔钱。 于是,他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返还25000元不当得利及利息。 可法院却认为路先生诉讼主体不适格,驳回了他的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路先生要求刘某返还的这25000元,最初是路某发现妻子和刘某出轨后,要求刘某给的补偿。 在刑事案件侦办过程中,路先生替儿子退还了这25000元给刘某,路先生实际退还的是刑事案件中路某收取的25000元,他并非直接相关权利人,不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另外,法律对第三者侵犯配偶权无明文规定,司法实践也不承认构成侵权,25000元补偿款是刘某基于不法原因的给付,不属于法律评价范围。 最终,法院驳回了路先生的起诉。 对于这个结果,路先生不服,已经提起了上诉。 妻子出轨,路某去捉奸,收取情夫刘某25000元补偿款,结果被刘某打倒一耙,控告其敲诈勒索,路某不得不花费时间和精力来自证清白,他的遭遇确实令人同情。 遇到另一方出轨,一定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冲动行事。 出轨方作为婚姻过错方,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上占不到优势。 另外,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 对于此事,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