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56岁男子和二婚妻子结婚没多久,就用房子贷了50万给妻子拿去开超市,男子的3个女儿知道后,很生气,女子站出来解释,说他们已经还了30万,只用了20万,如果实在不放心,可以一起还上。可这番话还是没有平息女儿们的怒火,双方发生争吵,还动了手。女子之后不让男子插手超市的任何事情,过年就给他300元,男子女儿要交学费,妻子却说那不是她的孩子,她不管。男子崩溃:我以为人生开了第二春,遇到了真爱,投资加彩礼花了30万,没想到被一个女人玩的团团转。 56岁的吴先生丧偶后,经人介绍,认识了比她小6岁、离异单身的女子。 两人见面后,吴先生就被对方吸引了,觉得自己迎来了人生的第二春。 两人确定关系后,为了表达诚意,吴先生拿了十万零一百的彩礼给对方,寓意万里挑一。 两人登记结婚没多久,妻子就让吴先生帮她在老家开一家超市,当时吴先生手里没有什么钱,他就用自己的房子,贷了50万给对方,两人在妻子老家开起了超市。 可超市开起来后,妻子却不让他参与经营,什么都不让他管,从进货到收银,妻子都不让他碰。 家里的经济大权都在二婚妻子手中管着,除了一身债,吴先生啥也没捞着,可妻子对他的态度越发冷淡。 过年回家,妻子就给了他300元,加油就花去了200元,剩下的100元还够干啥,更让他气愤的是,孩子开学需要交学费,他找妻子拿钱。 可妻子却说那不是她的孩子,她不管。 吴先生彻底愤怒:自己50多岁,连投资带彩礼,花30多万和对方结婚,结果被一个女人玩的团团转。 他找来调解记者,跟妻子沟通。 可妻子却说双方发生矛盾,是因为吴先生的3个女儿对自己极不尊重,经常张口闭口就是那个女人咋地,他们根本没把自己当成一家人。 尤其是吴先生的大女儿,从一开始就不看好两人,她和吴先生登记结婚,结果大女儿跑来跟吴先生说你要结婚,怎么不跟自己商量一下。 后来在生活中,大女儿更是对自己恶语相向,甚至用板凳砸自己的头,还不让她进家门。 吴先生却解释说双方吵架的导火索就是贷款的事情,吴先生的大女儿听说父亲结婚没几天,就贷了50万,愤怒地质问父亲为何如此冲动。 妻子站出来解释:他们已经还30万,只用了20万,并提出如果贷款不放心,可以一起还上。 可这番话并未平息吴先生孩子们的怒火,反而激化了矛盾。 吴先生夹在中间,左右为难,他试图调和妻子和孩子们之间的矛盾,但妻子却觉得他总是顺着孩子,没有站在自己这边。 对于孩子交学费的事情,吴先生妻子解释说自己确实没钱,还欠着别人几千元的货钱。 她表示,如果吴先生的孩子能向她道歉,这件事就可以翻篇。 吴先生承诺会让孩子道歉。 有人说:50多岁,拿着这30多万自己一个人好好过不好吗?非得去折腾,还拖累子女。 但是站在吴先生的立场来看,人到晚年,他也想找个知冷知热的人一起好好过日子。 他和现在的妻子结婚,也是想跟对方好好过日子的,所以即使是二婚,他也愿意拿10多万的彩礼给到妻子,结婚没几天,又将自己的房子抵押,贷了几十万给妻子拿去开超市。 可他却忽略了3个女儿的感受,女儿们也是觉得父亲结婚没多久,就拿房子去抵押贷款,万一亏了怎么办,所以他们更加觉得,这一切都是继母的主意,双方从一开始,就产生了矛盾。 但是无论如何,动手是不对的,殴打他人属于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都说夫妇一体,吴先生贷了款帮妻子开超市,那妻子应该把超市的经营情况告诉给他,而不是什么都瞒着他,就连吴先生女儿要学费,说不是她女儿,她不管,这种做法也是不妥的。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家里的钱是妻子管着,那她应该拿出这笔学费的,如果实在有困难,也应该好好沟通,而不是说这种让人心寒的话。 都说家和万事兴,既然已经成为了一家人,那大家就好好沟通,相互理解,一起把这个家经营下去。 关注@木头人 ,从法律角度看世界,感受不一样的人情冷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