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学校里就是个生活老师,退休后没事干就给自己找了个活,省得在家天天打牌。 中午打电话让我顺路去看五叔,在同一个地方住,五婶又去医院照顾孙子,孙子的事虽然报警了,没有个熟人,也解决不了问题,我姑姑(我公公的妹妹)知道派出所那个工作人员态度不好,知道是她的学生,打电话让他把事情处理好,要不就去所长那里要个说法,吓得那个工作人员躲起来了。 我姑姑说,去年她的外孙在重庆不小心推了邻居家的女儿一下,就是腿磕破了,人家打官司要了12万,刚开始要70万。 五婶的孙子是眼睛伤了,万一有个后遗症,这是孩子一辈子事,孩子是上了保险的,保险公司说,这是在学校里发生的事,而且是人为的,最起码是那个孩子家长赔钱,大家说,到底是谁赔钱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