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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还是发生了!”56岁女子,带着3岁和2岁的孙子上山挖红薯,然后让2岁的孙子

“悲剧还是发生了!”56岁女子,带着3岁和2岁的孙子上山挖红薯,然后让2岁的孙子跟着3岁哥哥回家,路上不幸在水深一尺多的田里溺亡,家属跟农田承包人索赔49万,法院驳回,认为脱离监护才是悲剧发生的原因,不料,家属不服,提起上诉,要求判决农田承包人承担10%的责任,赔偿9.9万。二审法院判决出乎意料。 家属坚持认为,农田被承包人清理后像个小水塘,离村子近却没任何警示,这才埋下隐患。 承包人觉得委屈,自己只是清理了杂草垃圾,没改农田用途,也没挖深多少,不该担责。 村里人道法两边看,有人心疼孩子,觉得承包人多少该补偿点,也有人说监护不到位才是关键。 二审法院查了实情,农田不是公共场所,承包人没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清理行为也没违规。 法官明确,2岁孩子根本没自保能力,让3岁哥哥带路,等于把孩子置于危险中,监护人才是第一责任人。 最终二审维持原判,驳回了家属的上诉请求。 这个结果让家属难以接受,可法律讲的是责任划分,不是单纯的同情。 农村里沟沟坎坎多,孩子的安全从来不是别人的义务,看好自家娃才是最实在的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