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上海租界的黑警经常颠倒黑白 《银元时代生活史》的作者陈存仁这么写:尤阿根,名气很大,但是他的真名,很少人知道,他是拉塌车出身。先做小巡捕,后来变为便衣侦探,因识得坏人多,所以破案率很高,递升为老闸捕房探长,很多探员都是他的徒弟。他有时来看病,一出手就给诊金十元,我说:“我的诊金只收一元二角,用不着这样多。”他说:“你收下好了,我尤阿根是不在乎的。”我一听到他的名字,就骇怕起来,他后来成为我的老病家。人家告诉我,这人对刑事案颇有办法,上下其手,不分青红皂白,只要有钱,可以颠倒是非,有些人本来无罪,他为了销案,无端端把一个好人落案,作的孽也数不清了。他向来出入坐汽车,但是从捕房出来,表示廉洁起见,总是坐一辆包车,有一天就在包车上被人用驳壳枪打死。 从古至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朝代都有黑警存在。 萨沙看过一份资料,有个农妇的女邻居突然被人用锄头砸死。农妇同死者有长期的邻里纠纷,被当地公安抓捕列为嫌疑人。 这个农妇被通宵审问了三天,不给睡觉不给吃饭喝水,实在顶不住了。她是乡下妇女,没什么文化,认为“反正我没杀过人,不可能定我的罪”,就选择虚假认罪免于受罪。 结果让她震惊无比的事情发生了,最终就依靠她的认罪口供,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认定她有罪,判处死刑。 她反复上诉,最终只是改判死缓,前后坐了多年的牢。 这个案件的关键在于,在受害者被杀的时候,这个妇女正同公婆在地里干活,根本就没有作案时间。 那么,这种案件为什么能够出现呢? 说到底,就是类似于陈存仁说的那种“颠倒是非”“杀良冒功”。 其实很多杀人案,是无法迅速告破,甚至根本就难以侦破的。对于这一点,办案的人比老百姓更清楚。然而上级逼的紧,或者他们为了立功,就胡乱栽赃一个无罪的人,借此破案。 以呼格吉勒图案件为例,当时第一个接警的民警听说呼格吉勒图被抓,就感到不可思议。 他认为这个半大小子不但主动报警,又没有任何前科,看起来更是胆小怕事,怎么也不像是残忍的奸杀犯。 如果连这个基层派出所民警都能看出有问题,经验丰富的刑警自然也能看出来。 这个案件如果不是真凶赵志红被抓后坦白,呼格吉勒图到今天也不能平反。 人家说“冤假错案”,其实冤案、假案、错案是非常不同的。 错案,主要指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的案件,比如有些过失杀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 假案,是伪造证据构成的案件,比如所谓华人神探李昌钰搞得一系列栽赃案件。 冤案,就是无辜者被定罪。 其中,假案和冤案的恶意最大,基本都是黑警的恶意栽赃陷害。 萨沙的读书随笔第148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