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红山村这起杨梅树坠亡案,三审改判真的太解气了! 2017年六旬老人私爬景区杨梅树摘果坠亡,家属张口索赔60万,还要求景区担70%责任,一二审景区被判赔4.5万,再审终于驳回了全部诉求! 景区本就是免费开放,村规早明令禁止私摘杨梅,杨梅树本身也没安全隐患。总不能让景区把所有树都围起来、全天候看管吧?安全保障义务有合理边界,不能无限扩大,景区真的背不起这口锅。 老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爬树的危险谁都懂,明知违规还为之,本就是自担风险。况且事发后村民和村委会第一时间接力送医,救助根本没怠慢,半分过错都没有。 最看不惯这种无理索赔,自己犯的错却让别人买单。成年人就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判决不仅给景区撑腰,更立了规矩,别再拿自己的任性为难他人!对此,大家伙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