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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元抢到75寸电视,商家不发货赔100元被拒,女子索赔2000元反被骂敲诈!

349元抢到75寸电视,商家不发货赔100元被拒,女子索赔2000元反被骂敲诈!到底谁不讲理? 杭州的刘女士最近碰上一件糟心事,说出来估计能让不少人羡慕嫉妒恨——她花349元,在京东上抢到了一台75寸的创维电视! 事情是这样的。刘女士想给孩子卧室买台小电视,就在京东上挑挑拣拣。为了找便宜的,她特意按价格从低到高排序,结果一刷,眼睛都直了:一台75寸的创维电视,赫然标着349元!刘女士心里也犯嘀咕,这价格也太离谱了,但转念一想,万一是商家搞秒杀活动呢?再说了,京东这么大的平台,总不至于骗人吧?本着“手慢无”的原则,她二话不说就下了单,麻溜地付了款。用她自己的话说:“买到了就是赚到了,肯定要先下手为强。” 可惜,这份喜悦没持续多久。下单不到五分钟,手机就响了,是商家打来的。电话那头,工作人员语气那叫一个诚恳,一个劲儿地道歉:“大姐,实在对不住,我们价格标错了,这台电视实际是3499元,不是349元。您看这样行不行,我们把订单退了,再补偿您100块钱,您高抬贵手?” 说实话,商家这态度也算积极,但刘女士一听就不乐意了。“你标错价格,凭什么让我承担后果?”她觉得,自己下单成功了,合同就成立了,商家就该发货。再说那100块钱补偿,对比3499元的电视,简直是打发叫花子,一点诚意都没有。刘女士态度很坚决:必须发货! 商家这边也委屈啊,3499元的电视卖349元,这不是血亏吗?硬着头皮就是不发货。刘女士一等就是一个星期,电视的影子都没见着,火气越来越大。她又提出了两个方案:要么,你给我发一台55寸的电视,这事儿就算了;要么,你赔偿我2000块钱,咱们两清。 商家一听,直接炸了:发55寸的?不可能!赔2000块?更不可能!甚至觉得刘女士这是得寸进尺,简直是在敲诈勒索! 这事儿传到网上,网友们也吵翻了。很多人说刘女士这是“无理取闹”、“贪心不足”,明知道商家标错了价格,非要占这个便宜,还狮子大开口索赔2000块,这不就是讹人吗? 那么问题来了,刘女士的做法,到底算不算敲诈?咱们从法律角度捋一捋。 首先,根据《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九条,消费者在电商平台下单付款成功,买卖合同就成立了。商家标错价格是商家的过错,不能成为单方面不发货的理由。所以刘女士要求发货,是有法律依据的。 那商家该怎么办?《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给了出路: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商家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撤销合同。而不是自己说了算,直接不发货。 至于刘女士索赔2000块算不算敲诈,关键看两点:一是是不是“非法占有”,二是有没有“威胁要挟”。刘女士的索赔是基于商家违约提出的赔偿方案,是在主张自己的合同权益。虽然2000块比349元高,但比电视的正常价3499元还是低的,可以理解为她对“捡漏”损失的估算。这属于民事纠纷里的讨价还价,够不上敲诈勒索。 说来说去,商家为自己的失误买单,是天经地义的事。刘女士依法维权,也挑不出大毛病。只是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维权可以,但别太贪心,要是她开口就要一万块,那性质可就真变了。 如果是你,碰上这种事,是拿100块走人,还是跟刘女士一样死磕到底? (本文根据媒体报道综合整理,旨在普及法律常识,不构成对具体事件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