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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 房子没住人,也需要支付物业费! 有些人买了房子不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 房子没住人,也需要支付物业费! 有些人买了房子不住, 心里小九九打得噼啪响: “我又没住,凭啥交钱?” 这下好了, 呼和浩特法院直接一锤定音:别做梦了, 该交的一分都不少! 毕竟小区电梯、楼道清洁、消防检查这些公共设施的维护, 并不会因为你家没人就停下来。 法律也写得明明白白,《民法典》第944条说了, 只要物业按合同提供了服务,业主就不能拿“我没住”当借口。 况且, 市面上大多数物业合同里, 压根就没空置打折这一条——想省钱?没门儿! 空置房业主们可能觉得冤枉:“我又没享受服务,凭啥交钱?” 可别把小区当成独门独院, 物业也不是随叫随到的小时工。 化粪池清理、外墙维修、夜间巡逻……这些活儿虽然不显眼,但缺了哪样都可能让整个小区乱套。 尤其是呼和浩特这种空置房比例偏高的城市, 如果大家都想着省这笔钱, 小区服务势必滑坡, 环境差了、房价跌了, 最后倒霉的还是业主自己。 说到底, 物业费摊的是“共有成本”, 就像路灯不为你家而亮, 却保障着整栋楼的安全。 法院这次喊话, 就是想提醒大伙儿:别因小失大, 维护好小区,才是真正守住了自己的钱袋子。 对此,你怎么看?你家小区空置房多吗? 物业费定价 物业费纠纷调解 物业费折扣 空置房免物业费 呼和浩特法院硬气新规 物业费冤不冤 小区治理难题 法律常识 图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