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4 日,重庆一女子花 600 元从狗肉馆救下一只阿拉斯加,狗狗发出类似 “妈妈” 的叫声令人动容。 女子已收养上百只猫、十几只狗,无力再养,希望为其寻找靠谱领养人。 依据农业农村部相关说明,狗已属伴侣动物,不在畜禽目录,原则上禁止屠宰食用,深圳已立法禁食猫狗。 一句仿佛在喊 “妈妈” 的哀鸣,戳中了无数人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也撕开了食用伴侣动物背后的冷漠与违法真相。 重庆女子自掏腰包救下即将被送上餐桌的阿拉斯加,用善意接住了一条无助的生命,而那些将伴侣动物当作牟利商品的人,却在无视法律、践踏文明、消费生命。 狗狗早已不是传统家畜,而是人类最忠诚的伴侣。 根据农业农村部 2020 年明确说明,狗已从家畜特化为伴侣动物,不列入畜禽管理。 这意味着,犬只不属于可食用动物,没有合法检疫流程,没有定点屠宰资质,任何屠宰、贩卖、经营狗肉的行为,都缺乏合法依据,本质上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灰色行为。 律师明确指出,不在畜禽目录内的动物,无法进行合法屠宰检疫,不能流入食品市场。 狗肉来源不明、运输无序、屠宰随意、检疫缺失,不仅存在严重的食品安全隐患,更是对公共卫生的巨大威胁。 同时,《食品安全法》对食品来源、检疫、加工有严格要求,未经检疫的狗肉严禁流通售卖,深圳更是直接立法,全面禁止食用猫狗,为文明树立了清晰标杆。 可即便法律与政策已有明确导向,依然有人为了利益,将偷来、捡来、收来的宠物犬推向屠宰场。 它们曾是家庭的一员,却被抛弃、被贩卖、被宰杀,在恐惧与绝望中等候死亡。 而食用这些未经检疫的肉类,既是对生命的漠视,也是对自身健康的不负责任。 文明的尺度,在于如何对待弱小。 将伴侣动物端上餐桌,不是饮食传统,而是文明倒退;无视法律规定私宰滥卖,不是生计所需,而是利欲熏心。 伴侣动物承载着人类的情感,寄托着陪伴与信任,它们不该成为利益的牺牲品,更不该成为盘中餐。 禁止屠宰食用伴侣动物,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文明的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