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九岁女孩丧母,10年后发现去世的母亲竟然“再婚”了!结婚对象居然是自己亲舅舅,更不可思议的是结婚证上母亲的照片是大舅妈,母亲留下的遗产更是不翼而飞。母亲离世后,女孩被小姨领养,小姨是否知情此事…. 当事人孙女士表示,在自己九岁时,也就是2018年11月,母亲被查出来肝有问题,那时父母早已离婚,自己母亲是做生意的,对自己非常疼爱。 那时孙女士只有九岁,既照顾不了母亲也做不了决定,还正是无忧无虑的年纪,当时舅舅和小姨赶来照顾。孙女士没想到的是舅舅和小姨这一来就是长达十年的欺骗。 当时舅舅和小姨说是带她妈妈去北京,做更好的治疗,她信了,没想到最后却是带妈妈回了河南老家,没看两天就强行带妈妈出了院。 12月1日到12月3日前后真的不到两天,3号出院当天孙女士妈妈就离世了。 孙女士表示当时老家的医疗条件并不好,但她妈妈很有钱,完全可以去北京寻找更好的机会,可舅舅和小姨从她家里拿了钱却没有履行承诺。 孙女士母亲离世后,小姨领养了孙女士。 12月17日,有人以孙女士母亲的名义委托小姨卖掉了母亲的房产。 同时孙女士母亲的其他店铺,珠宝,股权等都被做了公证登记委托管理,而这些年仅九岁的孙女士一无所知。 直到2018年孙女士考上大学,成年后,前去办理遗产继承,公证人员却告诉她,其母亲名下仅剩一件商铺,并且孙女士并不是母亲唯一子女。并且,孙女士的母亲在2019年12月25日办理了结婚登记,目前孙女士做不了遗产继承公证。 听到这一消息孙女士不敢置信,自己母亲2018年离世,时隔一年后再次结婚,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震惊之余,孙女士也开始四处询问,查证。孙女士表示,很显然舅舅与小姨知情并且一直在欺骗自己。 第一母亲未销户,关于母亲再婚,孙女士发现是大舅妈冒充,身份证上只有名字和身份证号是母亲的,地址和照片都是大舅妈。 知道这些孙女士是悲痛的气愤的,亲舅舅连病逝的亲姐姐都不放过。何其可悲。 第二关于遗产继承公证,因为母亲被冒充再婚,其关系下不仅一位子女,公证处不认,做不了遗产继承的公证。 目前孙女士已在联系鲁山县民警正在调查中。 首先,一个离世的人是不具备任何结婚资格的。 根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规定,孙女士舅舅与孙女士母亲结婚不具备法律效力。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件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另外,以非法占有遗产为目的,通过伪造委托书、虚假婚姻登记等手段,试图将他人财产据为己有,且数额巨大,就构成诈骗罪。 本事件中,小姨擅自出售孙女士母亲的房产并侵吞售房款,涉嫌侵占罪,但需要孙女士自诉。 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帮助,还可能涉及滥用职权罪或玩忽职守罪。 伪造的配偶,也就是孙女士的舅舅,如果被纳入继承程序,将严重侵犯孙女士的法定继承权。 舅妈冒用孙女士母亲的姓名、肖像,侵害了她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孙女士有权要求她返还财产、赔偿损失,并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后,舅舅,舅妈,小姨以及其子女在这件事中都扮演什么角色,网友们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