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有一位小伙子是同性倾向,每一次跟男性朋友在发生亲密的行为的时候,保护都非常好。10年了,小伙子基本没有中招,一直都非常健康。可是最近遇到一位颜值特高的男子,小伙子没把持住,在开房的时候一时放纵,也就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没想到,放飞自我之后,却面临了感染HIV的风险。 在这次发生后没多久,小伙子感觉自己经常发低烧,浑身没有力气。去医院做检查,果然,这次居然中招了。(深圳新闻网报道了这则新闻。) 小伙子孙某家住云南,虽说有一个怪癖,那就是自己性取向的问题,不过,这个也值得尊重。 孙某也知道自己的习惯,以后也只能交男朋友了。所以,对于自身的健康,他还是很注重的。生活习惯也很好,也经常去医院做体检。 10年来,每次孙某交到男朋友的时候,他就会一直提醒自己,千万要注意采取措施,这样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保护。 所以说,这些年来,因为孙某的自律,基本上没事,身体还是健健康康的,一点问题都没有。 但是,越是庆幸,事情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发生了。 前段时间,孙某在玩社交媒体的时候,遇到了一位大帅哥。 对方把个人的生活照发过来之后,孙某发现,这个男生的颜值也太高了吧,完全就是自己的“心动”类型啊。 当时孙某就跟对方联系了,并且还互相加为了好友。 经过一段时间的聊天,两个人就相约了去酒店里见面。 要知道,为对方的颜值倾倒,两个陷入恋情的人,肯定会不能控制自己。孙某见到了这位男性朋友之后,就完全忘情了。 往日的自律、防护,此刻孙某全都抛之脑后。 而且对方男子还一直劝服孙某,他并不喜欢戴那个,他希望孙某不要采取保护措施。陷于对方的帅气,孙某也就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两个人就在房间内,发生了不可描述的事情。 当然,完全放飞自我的孙某,因为沉浸于对方的颜值,这一次,真的就没有采取保护措施。 本来孙某也以为这一次,应该也能蒙混过关吧......谁知道,亲密行为进行了没多久,孙某就发现身体产生了反应。 孙某感觉自己经常发低烧,而且浑身也没啥力气,感觉脑子昏胀的很。 要说之前没有感染,但是孙某一直有在做科普,了解这个事情,所以此刻的他意识到,大事不好。 孙某立刻前往医院做检查,没想到,果然感染上了HIV。 拿到检测单子的时候,孙某愣住了,更多的是懊恼,真不该一时的放飞自我,而是应该继续坚守自己的原则。 孙某立刻就想到,就是那个男生,但是他肯定知道自己已经生病了,但是为什么还是要故意让自己不要去做措施呢,这不就是害人害己嘛! 本案释法: 两个男子都有同性的倾向,其中一个男子已经感染疾病,但是却故意隐瞒,还不让另外一名男子采取保护措施。结果对方男子感染了HIV,隐瞒者的行为是否违法呢?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规定,传播疾病成立的前提就是,明知道自己感染了病症,但是仍然去实施亲密的行为关系。 明知自己患病仍然去故意传播,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此病构成重伤二级,传播者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上述法令可以得知的是,故意隐瞒自己的病情,并且阻止对方采取保护措施,还导致他人感染,在法律跟道德层面,都同时构成了严重犯错。 如果发现自己感染了HIV,可能是对方故意隐瞒,只能建议小伙子保留证据,聊天记录,医疗记录,证人证言等,必要时维权。 而此刻,最难受的估计就是小伙子,面对着被欺骗和被感染带来的心理冲击,可能会因此长期陷入焦虑或者抑郁中。 只能说,既来之,则安之,摆正心态,好好接受治疗吧。这种事情,没法完全的杜绝,只能说真的不能存在侥幸心态,还是需要注意防范。 有网友表示,10年自律有什么用的,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而且,难道长得帅的人就不会得病,长得丑的人难道连得病的机会也没有?这个还是观念问题吧,不要因为一时放松而失守,大意失荆州啊。 看完本案,大家都作何感想呢,欢迎评论区里一起来留言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