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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男子结婚之后给妻子开了个奶茶店,没想到妻子开店期间,直接跟店内的员工好上

江苏,一男子结婚之后给妻子开了个奶茶店,没想到妻子开店期间,直接跟店内的员工好上了。妻子33岁,员工18岁,两个人就这样混到了一起。被男子知道后,他实在是难忍怒火,直接跑到店里把妻子的店铺砸了个稀巴烂。妻子不仅不悔改,还做出不要脸的事情:把她跟小员工的亲密的照片,发到了家庭群里,想要借此挑衅丈夫。 瞬间,家庭聊天群就炸锅了,这到底是女方不要脸呢,还是男方没面子呢,做出如此荒唐事,还散布家丑,这样的妻子娶回来有什么意义。 舜网发布3月2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王先生明媒正娶回自己的妻子李某,要说结婚之后,两个人的生活很安稳,也是小资生活。 为了不让妻子外出上班,也为了让妻子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王先生出资,给妻子置办了一家奶茶店铺。 王先生的意思就是,妻子以后可以不用辛苦上班,安心经营自己的小生意。 可是,面对丈夫掏心掏肺的付出,换来了什么呢?换来了李某的感情背叛。 李某丝毫不知道珍惜,甚至还做出了非常出格的事情。 到了夏天的时候,李某的店面逐渐忙碌起来,有不少大学生过来应聘想要做暑期工。 李某当时招进来一位18岁的小伙子,刚要去念大学,正是青春洋溢、充满活力的岁数。 可是这个李某,却看上了这个小伙子,并且还开始勾搭,两个人眉来眼去的。最后,不顾年龄的限制,李某冲破了婚姻底线,竟然跟这个小伙子发生了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一边是妻子李某的寻欢作乐,一边是丈夫被蒙在鼓里。 王先生的绿帽子戴的,也是丝毫没有察觉。 但是,要说婚外的事情,你要是发生了,总归会有一些猫腻的。 王先生发现最近妻子的行为很古怪,手机不离手,一直聊天、还面带微笑。 就算回家,吃饭、说话也是很敷衍,晚上睡觉要是想做点事儿,李某也有些抗拒。 本来只是怀疑,后来,王先生直接撞破了。 就在妻子经营的店铺外面,王先生看到妻子跟一个18岁左右的小伙子,在车里面卿卿我我的,看着非常尴尬。 透过窗户一看,两个人还在车内发生不可描述的事情。 这下,王先生算是明白了,妻子这是做了对不起自己的事情了。 确定妻子做了丑事之后,王先生就开始搜证,把妻子手机上所有的转账记录,全都打印出来。光是账本,就装订了两本,全是妻子给小伙子打钱的凭证。 之后,实在是忍不住怒火,王先生直接带着工具,跑到妻子的店里,把店铺砸了个稀巴烂。 没想到,妻子也展开报复了,为了挑衅丈夫,她把自己跟小奶狗的亲密的合影、视频等,全都发到了家庭聊天群里。 这下,在家人面前,王先生的脸,真的是丢尽了。 而这个李某,更加是不要脸,直接就把丑事跟家庭所有的人宣扬,将婚外的事情,直接就摆到了明面上来。 王先生本来还想维护婚姻和尊严,这下,因为自己的冲动、妻子的报复,事情闹到了如此地步。 但是无奈,也只能选择离婚,王先生已经上诉了,等待判决。 婚姻里的互相伤害,最后只能落得两败俱伤的下场。 谈一谈案子:要说那两本厚厚的账目记录,全都是妻子给婚外的小伙子打钱的证据。这些转账,王先生都可以合理索要回来吗? 根据《民典法》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等,全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夫妻任何一方对于共同财产,都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本案中,王先生辛苦打拼、还出资给妻子开店,只要是婚后的收入,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妻子擅自将夫妻财产转给婚外的暑期工,并非用于家庭生活,也没有征得丈夫的同意,属于无权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还严重侵害了丈夫的合法财产权益。 所以,王先生作为受害方,有权提出上诉,要求第三者(暑期工)返还全部的不当转账。另外,在离婚财产分配时,李某背叛了感情,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存在重大过错,她也分不到、或者少分财产。 另外,王先生随便去打砸店铺,虽然情有可原,但是这个行为也不正确,即便面对感情伤害,还是需要依法维权比较好啊。 对此,大家都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