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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一男子发现妻子和其上司有染长达5年,男子不忍其辱,和妻子把婚离了,没想

上海浦东,一男子发现妻子和其上司有染长达5年,男子不忍其辱,和妻子把婚离了,没想到离婚后,男子并没有罢休,收集了很多妻子和上司的不雅照和聊天记录,打印成传单到上司单位门口发放,导致,上司被公司开除,上司一怒之下将男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10万元精神损失费,然而法院的判决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那天晚上,他拖着行李箱回到家,屋里却一片冷清。平日这个时间,妻子李某都会在厨房忙碌,可那天电话打了三通,都没人接。 章某心里隐隐不安,忽然想起家里的车装了定位系统。他打开手机APP,发现车辆停在一家商务酒店的地下停车场。 酒店就在浦东新区一处写字楼密集地段。章某犹豫了很久,还是打车赶了过去。地下车库里,他一眼就认出了自家的车。那一刻,他几乎可以确定发生了什么。 他没有大吵大闹,而是守在酒店大堂。凌晨时分,他看到妻子和一名中年男子并肩走出电梯,两人举止亲密。那名男子正是李某所在公司的部门总监。 事后,章某才知道,这段不正当关系竟已持续五年之久。从最初的工作应酬,到后来频繁出差,再到深夜“加班”,原来一切都有迹可循。 章某提出离婚。李某没有过多辩解,双方很快在民政局办完手续。财产按协议分割,孩子由章某抚养。表面上,一切尘埃落定。 可章某心里的愤怒并没有平息。 离婚后,他开始整理这些年妻子手机里留下的聊天记录、转账截图,以及两人往来亲密的照片。很多内容不堪入目。章某越看越觉得自己这些年像个笑话。 他决定“讨个说法”。 几周后,李某上司所在公司的门口,突然有人发放传单。传单上印着那名总监与李某的不雅照片和聊天截图,还配有大字标题:“道德败坏的领导,如何带团队?” 公司员工围观议论,很快事情在单位内部传开。不到一个星期,这名总监被公司以“严重违反职业操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总监愤怒不已。他认为,自己与李某的关系虽有不当,但属于私人领域,章某将隐私公开传播,已严重侵犯其名誉权和隐私权,给他造成巨大精神损害和职业损失。 于是,他将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案件在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庭审现场,双方情绪都很激动。 章某当庭表示:“我只是揭露事实。他明知对方有家庭,还长期与我妻子保持不正当关系,毁了我的婚姻,我不能连说话的权利都没有吧?” 而总监一方律师则指出,即便存在婚外情,章某也无权将涉及隐私的照片和聊天内容大规模公开传播,这种行为已经超出了合理维权范围,构成侵权。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和隐私权。 章某将包含不雅照片、私密聊天内容的材料制作成传单,在公共场所散发,客观上扩大了传播范围,足以对他人社会评价造成负面影响,构成对他人名誉权和隐私权的侵害。 但同时,法院也注意到一个重要事实——该总监与有配偶者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其行为违背公序良俗,对章某婚姻破裂具有明显过错。 章某的行为虽违法,但在情绪失控背景下具有一定现实诱因。 关于精神损失费的主张,法院认为,总监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其精神损害达到严重程度,也未能证明10万元赔偿数额的合理性。同时,其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章某需向总监书面赔礼道歉,并采取合理方式消除影响;但对其提出的10万元精神损失赔偿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判决结果一出,舆论哗然。 有人说,章某冲动了,维权不能越界;也有人认为,总监咎由自取,10万元赔偿确实难以服众。 法律人士点评,这起案件再次提醒公众,即便面对情感背叛,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婚姻纠纷可以通过离婚诉讼、主张过错赔偿等方式维权,而不是用曝光隐私的方式“讨公道”。 章某后来在判决生效后,按照法院要求提交了书面道歉信。至于那段破碎的婚姻,他没有再多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