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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一个机电维修工,春节过后把公司告上法庭。 他要的是正月初一到初八,8天

江苏无锡一个机电维修工,春节过后把公司告上法庭。 他要的是正月初一到初八,8天值班的3倍工资,一共6240块。 庭审的时候,法官问他这8天在公司干了什么。 他实话实说:值班就是为了应对特殊情况,负责救援和普通维修。但这8天里,什么事都没发生,他每天就是打完卡,在单位待着玩手机。 公司那边更绝,直接否认安排了值班。 两边各说各的,但有一点双方都认:这8天,确实什么事都没发生,他确实玩了8天手机。 一审法院看完材料,不支持他。 法院的理由很硬:值班和加班是两码事。值班期间,他基本就是待命玩手机,没有实际救援任务,工作内容、工作强度跟平时完全不一样。而且他也拿不出证据证明公司安排了加班。 须某不服,上诉了。他的逻辑特别简单:春节我打卡出勤了,就该拿3倍工资。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进一步解释,根据双方陈述,确实能认定他这8天是值班性质。工作内容、强度、性质,跟正常工作有本质区别。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法院从三个维度区分了值班和加班: 工作目的不同。加班是为了完成经营性工作,值班是为了保证生产经营连续性,防着突发事件。 工作内容不同。加班跟平时干的一样,值班主要是消防、安全、行政这类,跟本职工作不一定相关。 工作强度不同。加班不能休息,值班通常可以休息。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黄盛美律师解释得更透: 《劳动法》规定的法定节假日300%工资,前提是劳动者在节假日根据单位安排"提供了正常劳动"。而且主张加班费的人,得先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加了班。 须某虽然能证明打卡了,但8天都在"待命+玩手机",没干任何维修活,工作强度跟平时不一样,不符合"加班"特征,所以不适用300%加班费。 这事一出来,评论区直接吵翻了。 有人说,不合理,值班也是公司强制安排的,凭什么不给钱。 有人直接点出关键,案子焦点应该是公司到底有没有安排他值班。 还有人说,只要劳动者拿出加班证据,就该给3倍工资。 但问题是,他拿出的证据是打卡记录,可打卡记录只能证明他人在单位,证明不了他干了活。 法官看的是实质,不是形式。 你人在单位玩手机,和你在单位干活,在法律上就是两回事。 这事给所有打工人提了个醒。 春节值班,到底算值班还是算加班,不看你在哪儿,看你干了什么。 你要是真在干活,保留证据,该拿的3倍工资一分不能少。 你要是就是坐着玩手机,那不好意思,这可能真不算加班。 你们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