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见人品!”甘肃,女子通过通过QQ认识了男子,两人很快确定恋爱关系。交往期间,男子哄骗女子,索要其裸体照片和视频。女子没多想,就认为这是情侣间的情趣互动,就把自己的隐私照片和视频发过去了。9个月后女子提出分手,男子产生报复心理,长达两年时间里,将女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向多个群发送,不仅如此,还向其亲人、同学等熟人转发,并配文:“有谁认识这个垃圾”等侮辱性文字。最终,女子鼓起勇气报了警。法院这样判了! 李某怎么也没想到,一场恋爱结束,即便她只想安安静静地离开,却还是被人狠狠推下了深渊。 谁能想到,当初在QQ上聊得投缘、温柔体贴的男生,会在分手之后,变成最可怕的噩梦。 一切要从2020年的秋天说起。李某通过网络认识了吕某某,两个人聊得很投机,没多久就顺理成章地走到了一起。 恋爱里的甜言蜜语最容易让人放下防备,吕某某借着亲密的名义,不断哄着她拍下私密照片和视频,而她也傻傻地相信了眼前这个人,把最隐私的一面交给了他。 可她不知道,这些东西没有成为爱情的见证,反而被对方悄悄存了下来,变成了一颗随时会爆炸的炸弹。 2021年夏天,两人感情走到尽头,和平分手。可吕某某心里却充满了怨恨,他没有选择体面离开,反而动了报复的念头。 从2021年8月到2023年6月,整整近两年的时间里,他像一个甩不掉的阴影,开始了疯狂的报复。 他把李某的私密照片和视频,一股脑发到各种微信群里,其中四个群都是300人以上的大群,最多的一个群足足500人。 他还故意配上“有谁认识这个垃圾”等侮辱性的文字,恶意诋毁、肆意谩骂,恨不得让所有人都来围观她的难堪。 更过分的是,他还把这些东西发给了李某的亲戚、朋友、同学,让她在熟悉的人面前抬不起头。 两年的时间里,李某天天活在恐惧和羞愧里,不敢出门,不敢看手机,不敢面对身边的人。 她无数次责怪自己,当初太天真、太轻信别人,把最不该给的东西交给了不值得的人。 心里又苦又悔,整夜睡不着觉,好好的生活被彻底打乱,那种抬不起头、说不出口的委屈和痛苦,成了她挥之不去的阴影。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即便曾是恋人,私密照片、视频仍属于李某核心隐私,吕某某未经同意公开,严重侵犯隐私权,同时需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刑法》第246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吕某某为报复泄愤,在数百人微信群公开散布私密照、配侮辱文字,并向亲友扩散,属于公然侮辱、情节严重,完全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被告人吕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