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鲁山,成年后的孙女士继承妈妈的巨额遗产,财产不翼而飞,只剩下一间商铺。而且无兄弟姐妹的孙女士被告知是非独生子女,经过深入调查,离奇的是母亲死亡后第二年和亲舅舅结婚了,结婚证上却是舅妈的照片。 事情回到2008年,只有9岁的孙女士母亲病逝,虽然这个年纪对死亡没有深刻体会,但是她知道永远见不到妈妈了,常常在没人的地方偷偷抹泪。 时间总会让痛苦慢慢淡化,小姨抚养长大,陪着她,安慰她,只是在成长过程中提及妈妈,小姨提供的信息不多,好像不愿意多说。 而且她多次想见爸爸,都被小姨拒绝,可以打电话,但是不能见面,所以从小到大他收到了很多爸爸寄来的礼物,但是爸爸的拥抱一次也没感受过。 孙女士成年后去独自一人去继承财产,被相关部门告知名下只有一间商铺,她从小就知道家里算有钱人,妈妈买了不少房产,还开珠宝公司,怎么可能只有一间商铺,就让工作人员好好查查,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孙女士不是母亲的唯一子女。 孙女士懵了,这是不可能的,从小到大,就没听谁告诉过她还有兄弟姐妹,即使小姨舅舅不给说,给爸爸电话联系那么多年,也从来没透漏过一丝半点。 肯定工作人员马虎搞错了,就和工作人员争吵起来,我的家庭成员我能不知道吗,我家的财产虽然我不知道具体数额,但是有什么财产我还是知道的。 工作人员也急了,说你自己看。孙女士看到电脑界面,在事实面前,孙女士彻底无语了。 嘴里一直嘟囔着,不可能,我爸妈就我一个孩子啊。 冷静后又请求工作人员查查具体啥情况,怎么就多出来兄弟姐妹呢。 通过查阅,工作人员你妈2009年结婚了。 2009年?孙女士实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麻烦你再看看,这次肯定错了,就算结婚不错,时间肯定错了,我妈2008年就去世了,怎么可能第二年结婚? 工作人员也很惊讶,安抚说你到别的部门再去查查。 孙女士六神无主的坐下来,想着给小姨打电话问问情况,转念一想还是自己去调查比较好。 于是一个个疑点去调查。 首先就是妈妈2009年结婚的事,去相关部门真的找到了结婚证,可是当她看到照片是又是当头一棒,照片中的女子根本不是妈妈,而是她的舅妈,但是身份信息是妈妈的。 2008年孙女士母亲去世时应该办销户手续了,怎么2009年还有身份信息,而且还结婚了,还是和亲弟弟结的婚。 可是调取档案时,2008年并没有销户文件,反而是2013年孙女士的母亲被销户了。 难道2013年孙女士的母亲才去世?2013年之前一直活着,躲着不见孙女士?不成立啊,即使她妈活着,又结婚了,为什么照片不是本人的? 此时孙女士突然想起9岁那年,家人告诉她妈妈离开了,她哭着要去看妈妈,但是家人阻止她去。 她一直以为家人是怕她难过,后来她听说当时土葬了,也没办葬礼,这样看来,肯定另有隐情。 一个她从没有过的恐惧袭来,难道都是阴谋? 后面的调查越来越震惊,孙女士母亲去世后签委托书卖石家庄的房产,收款人是小姨。 已经去世的妈妈怎么签的委托书,舅舅和妈妈是怎么领的结婚证?舅妈是怎么取得妈妈的身份信息的,又怎么办理的销户手续,不由得不让孙女士多想。 种种疑团还待解开。 孙女士的遭遇就像一部悬念迭起的电影,这件事已经成立联合调查组,至于真相到底是什么,一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刻。 自小失去母亲的孙女士,又被小姨要求十年不准见父亲,这本身合理吗? 《民法典》第27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民法典》第1086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不管谁有抚养权,父亲都有权利探望自己的子女。 来源@九派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