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规的法院!陕西,一男子15年前给儿子买了份保险,每年保费13354.8元,缴满10年能实现“储蓄返本和分红”。结果没想到,男子闲来无事给保险客服打电话才知道,这些钱不仅没有本金返还,现金价值还会变成0,也就是说13万打了水漂。于是男子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这么判! 在2011年的6月份,在保险专员的极力劝说下,刘先生为自己的儿子买了一份储蓄型的保险。 保险合同约定:每年保费为13354.8元,需要缴纳10年,等符合相应条件后,被保险人可按照约定领取生存年金以及分红。 每年1万多块钱的保费,其实对于刘先生来说压力还挺大的。可怜天下父母心,刘先生为了能在自己年龄大的时候减轻儿子的压力,这才咬牙,同意了。 说句实话,每年到了缴纳保费的时候,刘先生都感到一阵肉疼。可每当他想到交满费用后能有分红,还是咬牙坚持了。 时间一晃而过,刘先生按照合同约定,一年不落的交完了全部保费。 而在此期间,保险公司也按照约定返还给了刘先生47069.89元的分红。 看着这笔回头钱,刘先生感觉这么多年的坚持终于换来了回报。 可还没等刘先生高兴太久,一个晴天霹雳接踵而至。 这天,刘先生闲来无事没有保险公司的客服打了个电话,单纯的就是想问问自己投保的保单具体是什么情况,到底什么时候能够完全回本。 一年1万多,刘先生坚持了10年,单单是本金就花掉了13万。 刘先生也是一个普通人,投资那么大,他这种“落袋为安”的心理完全可以理解。 谁知保险公司的客服却说,刘先生所购买的保险到期之后并不能还本。并且这份保险还是有期限的,一共27年。 等到了保险期限后,保单的现金价值就变成了0。至于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与保险公司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刘先生听完当场就愣住了,怎么客服说的话和当时保险专员说的话完全不一样呢? 起初刘先生还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再反复询问保险客服几遍后,刘先生的心彻底凉透了。 这不就是妥妥的把他当成大冤种来对待了吗? 刘先生想起来这期间为了缴纳保费,自己可没少受苦,如今却被保险公司这么忽悠,这口气他实在咽不下,于是便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解除保险合同,并返还全部保费并支付利息。 在庭审时,保险公司拿出了当时签订的保险合同,声称保险的类型以及约定清清楚楚的落在了纸面上,而且上面还有刘先生的亲笔签名。 不过法院在审理时发现了一个细节,根据刘先生的诉求,其本意是为了储蓄。可是保险专员在介绍保险的时候避重就轻,并没有把“到期现金价值为0”这件事如实的告诉刘先生。 正是由于这一个关键的因素,使得刘先生做出错误的判断,从而购买了保险。 法院最终支持了刘先生的全部诉求。可保险公司不乐意了,接着便提起了上诉。不过公道自在人心,法律条款也绝对不是冷冰冰的文字,二审维持原判。 不过考虑到在此期间保险公司已经返还了刘先生4.7万元的分红,改判保险公司返还86478.11元以及利息。 【网友热议】 “这种事情很正常,保险公司不是图你不识字,而是图你活得不如他长命没有精力去诉讼!” “教训啊,买保险一定要慎之又慎,一定要亲自把所有条款逐一细读一遍,理解透彻了再做决定,实在没有把握,也可以找专业的人士进行解读。” “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些保险公司敢如此肆无忌惮的欺骗呢?” 【案例解析】 不能否认,自从保险存在的那一天起,关于他的争论就从来没有停止过。有的人从中获益,有的人也被骗得欲哭无泪。 明明是“大家凑钱,帮出了事的人兜底,”为什么还会出现刘先生这样的事情呢?其实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利益。 根据《保险法》第17条第1款规定,订立合同用格式条款的,必须附条款、说明合同内容。 给投保人讲明白这份保险到底保什么?不保什么,怎么赔怎么交钱,不仅仅是保险专员的工作职责,在法律上也有着明确的规定。 可是为了完成签单,为了所谓的提成,一部分无良的保险专员刻意隐瞒,故意引导,只挑好听的话说,却对关键信息避之不谈。 刘先生的遭遇绝对不是个例,为此也提醒我们,在购买保险之前一定要擦亮眼睛,遇到保险纠纷一定要保留好证据。 对此你怎么认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