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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以类聚!”安徽亳州,男子酒足饭饱后开车去朋友家谈事,谁知两人一言不合发生争执

“物以类聚!”安徽亳州,男子酒足饭饱后开车去朋友家谈事,谁知两人一言不合发生争执,朋友一气之下报警举报其酒驾。民警处理期间,男子反手举报朋友家中非法存放烟花爆竹。经检测,男子血液酒精含量为每100ml188.5mg,属于醉驾,已涉嫌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驶证并面临刑事处罚。其朋友也因非法储存危险物品被警方立。网友:不愧是好友,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最近发生了一件特别离谱又特别解气的事,堪称现实版“塑料兄弟情”教科书。 曹某当天酒足饭饱后,突然想起与朋友之间有点事,想去找他问问。 他喝了酒本是不能开车的,可他一想路程又不远,哪能那么巧就被查了呢?于是,抱着侥幸心理直接开车就去了朋友家。 两人一见面,刚开始聊的还挺好,可没一会就话不投机,吵了起来。 俩人越吵越凶,情绪一上来谁也不让谁。 曹某的朋友当时也是气昏了头,没控制住情绪,直接直接掏出手机打110,实名举报曹某酒驾。 他大概觉得,这一招能狠狠拿捏曹某,让对方低头认错,却没想到,这一举报,直接把俩人都送进了警方的调查范围。 民警到现场后,一眼就看出曹某不对劲,走路打晃、满嘴酒气,简单询问几句,曹某也没法抵赖,老老实实承认自己喝了酒开车。 这时候的曹某,心里又慌又气,慌的是酒驾被抓现行,肯定要受重罚;气的是朋友一点情面都不讲,为了点争执就把自己往火坑里推。 越想越不服气的曹某,当场就来了个“绝地反击”,对着民警直言:他举报我,我也举报他!他家里面非法放了烟花爆竹,你们去查! 那语气,满是赌气和报复,完全没考虑过后果,只想着你不让我好过,我也不让你舒坦。 民警本着严谨执法的原则,顺着曹某的举报去核查,果然在朋友家里查获了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 这些烟花没有正规储存手续,放在居民家里就是定时炸弹,一旦遇到明火或者高温,极易引发爆炸火灾,威胁自己和邻居的生命财产安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违反国家规定,……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这边曹某的血液检测结果也出来了,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达188.5毫克,远超80毫克的醉驾标准,属于严重醉酒驾驶,已经涉嫌危险驾驶罪。 《刑法》第133条(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曹某的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将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同时面临拘役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烟花爆竹属于法定爆炸性危险物质,未经许可私自储存,违反国家安全管理规定,侵害公共安全。 曹某朋友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公安机关可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涉案烟花爆竹一律收缴。 事情发展到这,结局早已注定,俩人都为自己的违法行为和冲动脾气付出了代价。 曹某作为醉驾者,不仅会被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能重新考取,还要面临拘役和罚金的刑事处罚,留下案底,往后工作、生活都会受影响。 他的朋友,以为举报别人能解气,结果自己非法储存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也暴露了,被警方立案调查,等待他的是行政拘留、罚款以及烟花爆竹被全部收缴的处罚。 有人说,正儿八经的狐朋狗友!也不知对他俩谁的伤害更大? 有人说,这朋友够哥们!为了相互的安全互相揭露不安全的行为,虽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保住了更多人的人身安全。 还有人说,这就好比老郭相声里的互相喂屎!简直糟蹋了“朋友”这个词! 一场朋友间的小争执,最后变成了两败俱伤的闹剧,实在让人哭笑不得。 对于他俩的行为,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