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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女子从牙缝里省下10多万,利用春节假期,再搭上年假,终于在前不久踏上了

浙江杭州,女子从牙缝里省下10多万,利用春节假期,再搭上年假,终于在前不久踏上了前往南极的旅途。可在国外的机场,她行李不见了,她向船方工作人员求助,对方带她备案后竟直接走了,异国他乡,女子完全懵了,而后面的遭遇,让她更加崩溃…… 陆女士从小就有一个南极梦。 去年,她用了整整一年,省吃俭用,硬是从生活费里抠出10来万块钱报了名。 今年2月,她请了年假加上春节假期,满心期待着,这辈子就这一次的白色大陆之旅。 谁知道,因为一个行李箱的丢失,这次旅行真让她记一辈子。 2月13日,她跟随旅行团到了阿根廷的乌斯怀亚。 这里是世界最南端的城市,所有去南极的船,都从这儿出发。 前一天晚上,按照游轮公司的要求,把行李箱交给了驻酒店的专人统一托运。 飞机落地后,陆女士站机场的行李转盘前等行李,人都走光了,她的箱子也没出来。 这可咋办呀,当时她脑瓜子就嗡嗡地。 丢行李的,还有个中国女孩。两人赶紧找船方工作人员求助。 对方把两人带到航空公司服务台备了个案后,带着其他159个乘客先走了。 没人告诉她们接下来该怎么处理,也没人留下帮忙。 两个女孩身处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就傻站在机场,像两个被抛弃的孩子,不知该咋办…… 直到有个地勤人员过来说,机场没找到她们的行李,她们可以走了。 连个证明都不给开,两人就这么两手空空地出了机场。 可船不等人,10几万都花了,要是赶不上船,那不是白来了? 两个女孩只好打车去了超市,买了最基础的贴身衣物和一点必需品,就这么上船了。 直到上了船,真正的煎熬才开始! 陆女士每天都去问行李找着了没,没人回答她。 在南极没有防水裤、保暖衣怎么办?但船方一概不搭理。 就这么熬了6天,对方看她们实在可怜,才说可以提供免费洗衣服务。 这一路上,两个女生全靠同胞帮忙。 有人给了陆女士两条薄裤子,一对小夫妻给了两件短袖。 一位探险队员,把自己备用的防水裤、防水手套都借给陆女士。 在那种地方,才知道什么是同胞,什么是温暖。 有的同胞自己带的装备也不多,还是愿意分给她。 但丢行李不是最气的,气的是对方的态度。 第7天,陆女士发了正式投诉邮件给船公司,但石沉大海。 后面她当面去找客户部负责人,人家根本不想跟我谈。 第10天,船长终于站出来了。 陆女士提了3个要求:正式道歉、出示行李延误证明、合理赔偿,并24小时内给答复。 结果,第11天收到一封信,把责任推给了航空公司。 陆女士的代理“企鹅环游”,是国内有名的极地旅行代理。 她是通过对方订的票,自2月13日丢行李,他们就在群里知道了。 可催了好几天,直到第5天才说去试试跟船方沟通。 陆女士认为,他们作为跟船方有直接合作的代理出面沟通,肯定比游客个人沟通管用吧? 结果全程啥忙没帮上,啥建议没有。 后来陆女士把这事发在社交平台上,得到了很多人支持,也有不少人说以后要避雷。 终于航空公司称,可以赔偿1200美元。 可就在旅程快结束的时候,陆女士又收到一封邮件,让她删帖,不然就告她。 可她说的是实话,没有瞎编,为啥逼她删帖? 整整漂泊了14天,终于回到乌斯怀亚。 下船前,陆女士和那个丢行李的女生,把借来的东西、紧急买的没用完的东西,都仔细洗干净整理好。 托付给船上的同胞那位探险队员保管。 她希望收到的这份善意,能继续传下去,帮到下一个需要的人。 最终,陆女士的三个要求一个都没满足。 代理说,他们的义务就是帮陆女士跟船公司沟通。 船公司那边,到现在还在推脱责任。 花了10几万,就为了一个南极梦,结果因为一个行李箱,整个旅程都毁了。 她就想要个说法,过分吗? 《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9条:旅游经营者或旅游辅助服务者为旅游者代管的行李物品损毁、灭失,旅游者可要求赔偿。 陆女士的行李是按照船方要求统一托运的,属于“代管”范围。 船方作为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妥善保管行李,导致丢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船方未提前明确告知,贵重物品需随身携带,因此不能免除责任。 船方工作人员,仅带陆女士备案后离开,未提供后续协助或补救措施,违反了旅游经营者应尽的安全保障义务。 船方未及时回应诉求、拒绝提供行李延误证明,进一步损害了陆女士的维权权利。 直到最后陆女士才明白,如果这次签的是国内合同,后果可能就不是这样子了。 关注@赵哥的法律观,欢迎评论区发表您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