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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一男子下馆子吃饭,发现一女子带着宠物狗就餐,还用筷子给宠物狗喂东西吃。

浙江台州,一男子下馆子吃饭,发现一女子带着宠物狗就餐,还用筷子给宠物狗喂东西吃。男子被恶心到了,明明是人用的物品,怎么能给狗用呢?他先是向服务员投诉,可人家很敷衍。男子不死心,继续向分店、12315以及品牌方投诉,并拍下视频。随后男子向餐厅退还1.5元的餐巾纸钱,以及给其他顾客赔偿,被拒绝后男子把视频曝光。可商场却说男子是恶意诋毁,还要起诉男子。而晚上的一通电话,让男子睡不着了! 如果在公共场所遇到一些看不惯的事情,绝大多数人都会选择视而不见,只有少部分人会站出来,浙江台州的阮先生就是那少部分人。 不过现在他后悔了,如果再有一次机会,他绝对不会这么做。 事情的大致是这样的。 眼看着孩子就要开学了,在开学之前,阮先生决定带着孩子下馆子美美的搓一顿。 他们来到当地的一家连锁店,店里的就餐环境还算不错,点完餐之后,阮先生便和孩子一起开始享用美食。 就餐期间,阮先生发现一名女子牵着一只宠物狗走了进来,并从他们的身边经过,这让阮先生心里有些不舒服。 虽然现在养宠物的家庭并不在少数,很多公共场合也允许宠物狗进入,可这个地方毕竟是餐厅,是非常讲究干净和卫生的,如果宠物狗进来的话,多多少少会对餐厅整个就餐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虽然阮先生心里有些不快,不过见服务员并没有进行制止,他也没好说什么可接下来发生的一幕让阮先生有些绷不住了。 只见那名牵着宠物狗的女子在阮先生的旁边坐了下来,等他们的菜上齐之后,那名女子先用筷子尝了一口,竟然又用筷子给宠物狗喂食物。 餐厅里的筷子可是公用的,怎么能用筷子直接喂宠物狗呢? 就算餐厅对使用后的筷子进行清洁消毒,可这样的事情看在眼里,还是让阮先生心里感到有些恶心。 阮先生不愿节外生枝,他只能四处张望,希望服务员发现后能够制止,可在此期间一直没见服务员的身影。 实在是憋不住了,阮先生便直接来到了前台,把这件事告诉给了服务员。 没想到对方听完后态度非常的敷衍,仅仅是一句轻描淡写的“知道了”,便又开始去忙其他的去了。 阮先生有些气恼的重新回到座位上,他已经下定决心再也不来这家餐厅了。 可他不来不代表别人来,别人来就餐就有很大的可能会使用到宠物狗用过的筷子。 一旦餐厅对碗筷消毒不彻底,来吃饭的顾客很有可能会因此受到传染。 想到这里,阮先生连忙掏出手机对自己看到的一幕进行了拍摄。 毕竟这种事干的有些不太正大光明,阮先生做完这些之后,匆匆忙忙的离开了餐厅。 刚离开餐厅,阮先生便拨通了连锁店以及商场的投诉电话,可电话那头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实在没有办法了,阮先生只能拨打了消费者投诉电话,电话那头的工作人员也对阮先生的投诉进行了登记。 打完电话之后,阮先生的心情终于放松了很多,可就在这时,他发现自己花两块钱购买的餐巾纸竟然忘在了餐厅里,虽然用了一部分,毕竟是花钱买的,于是便要求餐厅退给他1块5毛钱。 可餐厅却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越想越生气的阮先生决心将此事曝光,没想到视频发布之后就火了。看着不断上涨的后台消息,阮先生心里有些害怕,就当他准备把视频删除的时候,商场那边却打来了电话。 不过商场那边并非是道歉的,而是告诉阮阮先生,他的行为属于恶意诋毁,故意抹黑商场的形象,将保留起诉的权利。 这还没完,在晚上11点的时候,一群工作人员竟然敲响了他家的门来询问情况。 更让阮先生难以接受的是,一些爱狗人士给他打电话,骂他多管闲事。 经过此事,阮先生被折磨的身心俱疲,心里忍不住的后悔。 【案例解析】 这本来是一起简单的消费纠纷,结果最后却搞得阮先生身心俱疲,难道就是因为阮先生过于较真了? 可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作为餐厅的经营者,最起码应该保证一个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碗筷被宠物狗接触之后,不可避免的就会残留一些细菌,这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对人身安全产生影响,餐厅工作人员不去制止,本身就是一种失职行为。 对此你怎么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