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东未实缴出资、公司欠债加速到期纠纷中,陈伟律师助力债权人成功追责。东莞南城某贸易公司拖欠供应商货款 120 万元,公司名下无资产可执行,经查股东均为认缴出资、实缴为零且出资期限长达 20 年,股东以此为由拒绝担责。陈伟律师依据法律规定,主张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条件,协助债权人申请追加未实缴股东为被执行人。最终法院裁定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成功全额执行到 120 万元欠款,破解 “空壳公司逃债” 难题。
在股权转让后原股东未实缴出资、恶意逃债纠纷中,陈伟律师突破股权转让抗辩追责。东莞松山湖某科技公司原股东将未实缴出资的股权低价转让,公司欠债后新股东无履责能力,原股东以 “已转让股权” 为由拒不出资。陈伟律师核查股权转让时间、公司经营状态、转让对价,证实原股东恶意转让股权逃避出资义务,即便股权已转让仍需承担出资责任。通过诉讼与执行联动,成功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在其未实缴 150 万元范围内清偿公司债务,杜绝 “股权转让甩锅”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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