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放纵的代价!”云南宜良,一女子带着2个年幼儿子,跟朋友还有3个男子狂喝到下半夜3点,竟然在醉酒的情况下,骑电动车载着2个儿子回家,结果出了车祸,小儿子身亡,女子被判1年缓1年,她直接把当晚喝酒的4人,起诉到法院索赔30万,法院判了。 2024年12月15日下午,骆女士和朋友陈某约好,在陈某家聚一下,无非就是吃点喝点,唠唠嗑说说话。 骆女士不是自己一个人去的,她骑着电动车,一前一后带着2个儿子,可能把孩子放在家里她也不放心。 陈某是个爱热闹的人,觉得就她们两个没意思,吃喝说笑没气氛,就把男子宋某叫来了。 宋某这个人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他一看陈某做了很多菜,也呼朋引伴,又叫来他的朋友男子武某,人多热闹嘛。 骆女士一看,也把自己表姐夫沈某叫来了,2个女人,3个女人,加上骆女士2个儿子,好家伙,本来是2个人的聚会,一下子变成了一群人的热闹。 饭局组了,佳肴做了一桌子,没酒怎么行呢?于是,几个人很快连吃带喝起来。 骆女士本来带着2个儿子,还是骑着电动车来的,按理说,她不该喝酒,可她这个人平时就有点酒瘾,再说这样的场合,不喝都辜负了这次聚会,她就开怀畅饮起来。 吃的沟满壕平后,那就各回各家吧,可喝了酒的几个人,却意犹未尽,竟然又约着去KTV唱歌。 要不说,这个骆女士真是不长心,你要聚会就别带孩子,带孩子就别喝酒,即使没忍住喝酒了,那就吃完饭,把电动车放陈某家,打车和孩子回家,等第二天再过来把车骑走。 可她玩心大发,竟然吃饱喝足不回家,又去KTV狂欢。 那样的场合和气氛,自然是少不了啤酒助兴。 几个人直接玩到16日凌晨2点多, 陈某、宋某扛不住,先走一步。 骆女士和表姐夫沈某,还有武某,又继续玩到凌晨3点多才散场。 要不说着骆女士心多大,她自己一个女人家玩这么晚都不应该,何况带2个孩子。 更离谱的还在后面,已经喝了不少酒的骆女士,竟然不顾劝阻骑电动车,一前一后带着2个儿子回家。 在骆女士看来,别看她没少喝,也能骑电动车,载着2个儿子安全到家。 宋某和武某没劝住也就由骆女士去了。可万万没想到,半路上,骆女士就发生了车祸,坐在后面的大儿子毫发无损,站在前面踏板的小儿子不幸身亡,她也受了伤。 结果,骆女士因为酒驾,被判刑一年,缓刑一年,她随后把一起喝酒的朋友陈某,还有其他3个男子全部推上被告席,索赔30万。 理由很简单,他们作为同饮者,没尽到劝阻、照顾、护送义务。 骆女士的遭遇让人既痛心又无奈。作为母亲,她带孩子熬夜狂饮、酒驾骑车,确实对孩子的生命安全太不上心,孩子的离世她难辞其咎,被判缓刑也是应得的教训。 但她事后把责任推给酒局朋友,又显得有些双标。 酒局上的几个人也并非完全无辜,明知骆女士带着孩子且喝了酒,虽然劝过但没坚持到底,看着她骑车带娃离开却没进一步阻拦,确实没尽到朋友该有的提醒义务。 不过话说回来,成年人的安全主要还是得自己负责,总不能指望别人像看孩子一样寸步不离地盯着。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骆女士是车祸主因,但同饮者未有效劝阻酒驾,未尽到合理提醒的安全保障义务,需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正是基于此认定四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4被告赔偿骆女士50000元,其中宋某、陈某各赔偿10000元,被告武某、沈某各赔偿15000元。 法院判4人赔偿5万块,既有法律上的责任认定,也有道德层面的引导,提醒酒局参与者该尽的责任不能少。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