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看到这个案子我第一反应是:亏大了!某通讯公司为了宣传新车,在抖音发了条广告,辛辛苦苦做了两张对比海报(而且还被平台限流了),但即便如此,依旧被罚了1万,这流量可真够“贵”的!但这也是活该,这钱罚得一点不冤!海报里又是价格造假,又是配置造假,还恶意贬低竞品——这不是摆明了往枪口上撞吗?广告法明确规定,不能贬低竞争对手,不能误导消费者,他们一条视频全占了。我在想,以后还有公司找他们合作,那合作方一查信用公示系统,看到“虚假宣传”四个大字,谁还敢轻易合作?所以说,做营销可以没钱,但不能搞这种拉踩;可以没创意,但不能没底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