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20岁女子逛街途中去某品牌鞋店试了一双鞋,可当天穿的衣服和运动鞋有点不搭,就走了,第二天她换了一身衣服又去试了那双鞋,感觉还是不太合适,就跟店员说再试试,没想到这句话直接让店员发飙,怒骂:干试不买,买不起就赶紧滚出去。女子被莫名其妙骂了一顿气坏了,双方发生争执,后来女子气不过把此事发到网上,后来得到对方的道歉,女子想着得饶人处且饶人,便想把网上的视频删掉,让她万万没想到,事情还没完,接下来的事竟让她彻底心寒! 2026年2月25日,一段商场店员当众骂顾客的视频,突然传遍了全网。 起因是,2月23号那天,20岁的女孩穿着裙子还画了个精致的妆,约朋友一起去逛商场。 路过一家运动品牌店时,女孩想着自己早就想买一双运动鞋,正好看看。 迎接俩人的不是一句客气的欢迎,而是店员一张拉得老长的冷脸,从头到尾没个好声气。 女孩不以为然,绕开店员,自己安安静静挑鞋子,看到喜欢的就拿起来试了试,可惜尺码偏小,穿不上。 她问店员有没有大一号的,对方眼皮都没抬,敷衍地甩了句“没货,要就调货”。 女孩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裙子,和运动鞋实在不搭,再加上店员这副爱答不理的样子,也没了想买的心思。 心里想着改天换身衣服再来,跟朋友牵手离开了店铺,全程没挑事、没找茬,连一句重话都没说。 本以为这事就这么翻篇了,谁知道第二天,女孩换了身运动装,又来到这个运动品牌店。 刚一进门,昨天那个冷脸店员立刻凑了上来,问女孩是不是昨天来过? 女孩也没多想,随口应了一声,就继续看鞋试鞋。 可连试了两三双,都不合脚,她只好再问有没有39码的新款。 店员不耐烦地指了一款绿色的鞋子,可货架上根本没码。 女孩问能不能给拿一双,谁知道店员脸色瞬间沉了下来,觉得女孩是故意折腾她,就是不肯再动一步。 女孩看着她这副态度,购物的兴致彻底没了,把鞋子放回货架,转头就想走,打断去别家看看。 可她刚转身,身后店员就阴阳怪气的说女孩,真烦人,试码别来! 这话明摆着就是骂女孩只试不买、,店里占便宜。 女孩当场就急红了眼:试鞋是顾客的权利,买不买是我自己的事,你凭什么平白无故就羞辱我! 两人当场吵了起来,店员越骂越凶,话越来越难听。 不仅吼着让她滚出去,还指着她的鼻子叫嚣:买不起就别上这来试,你那能你买单啊,买不起你就赶紧滚! 女孩又气又委屈,她明明这半年就来了两次,怎么就成了天天来蹭试穿的人。 买卖自由,从来没有试了就必须买的道理,更没有店员可以随便骂顾客的规矩。 她气得拿出手机录像,只想留下证据讨个公道。 店员见状反而更厉害了,瞪着眼睛指着她放狠话:以后我上班你千万别来! 好好逛个街,被人当众骂买不起,换谁都忍不了。 女孩回家后越想越委屈,眼泪止不住地掉,干脆把视频发到了网上,结果论区直接炸了。 网友们几乎一边倒地支持女孩,服务行业最基本的就是尊重,就算只试不买,也轮不到店员出言羞辱。 甚至有老顾客跳出来爆料,这家店的店员态度一直很差,好多人都在这里受过气。 后来有商场管理人员先联系了她,态度诚恳,道了歉,说会处罚店铺、通报批评,还送了电影票表示歉意。 紧接着区域经理也打来电话,认真听她讲完所有委屈,真诚道歉,承诺处罚店长和那个店员,还邀请她到店当面道歉。 女孩的心一下子软了,想着既然他们道歉了,那得饶人处且饶人,准备删掉视频,息事宁人。 可谁能想到,短短几分钟后,另一通电话打进来,电话那头换成了另一个主管。 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弯,一上来就催着删视频,对店员辱骂人的事轻描淡写,半分反思都没有。 女孩明确拒绝了所有物质补偿,只提了两个最简单的要求:让骂人的店员当面道歉,再把道歉视频发到公司官方账号上。 可这个主管非但不正面回应女孩的要求,还一直打电话催删视频,甚至还警告她发视频要考虑后果,满脑子只想压下舆论,根本不在乎女孩受了多大的委屈。 女孩彻底失望了,她坚持不删,不只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那些曾经在这家店受气、却敢怒不敢言的普通人。 随着事件越闹越大,记者找到涉事门店,店里工作人员只说公司高度重视,正在处理。 而那个当众骂人的店员,已经好几天没来上班,疑似被停职。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7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试了不买是消费者的权利,店员在公共场合贬低顾客,已经侵害人格尊严,属于明确违法。 女孩录像取证、网上维权,是合法行使监督权利。 其实话说回来,所有顾客进店,想要的从来不是什么上帝般的待遇,不过是最基本的尊重。 一句欢迎,一次耐心的拿鞋,一个平和的态度,就这么简单。 可偏偏有人忘了,服务的底色,永远是做人。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