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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一个18岁的女孩谈到了一个男友,在发生了男女关系之后,女孩竟然被男生感

河南郑州,一个18岁的女孩谈到了一个男友,在发生了男女关系之后,女孩竟然被男生感染了HPV。不仅感染患病,还朝着更高危的方向发展。因为爸爸妈妈离婚了,妈妈常年在外打工,家长疏于管教,女孩无法正确认识外面男生的好坏。得知此事之后,妈妈声泪俱下,因为之前一直外出打工赚钱,之后她要留在女儿身边,弥补遗憾。 也是可怜了天下的父母心啊!冀时新闻2月28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很早的时候,女孩的父母就离婚了。女孩跟着妈妈一起生活,爸爸则几乎不管孩子。 一个单亲的妈妈带着孩子生活,总归是有很大的家庭压力。妈妈全身心都在工作上,因为她认为,只要努力挣钱,一定可以养活自己跟女儿。 可能精力都在挣钱方面,妈妈就疏于对女儿的教育。 后来女孩念完初中后,就不再读书了,她跟妈妈说,想要一个人外出打工。 当时妈妈觉得,女儿要是早点出来,自己挣钱自己花花,也还行。 所以妈妈就答应了孩子。 可是出来太早,孩子就会早熟。当时女孩才18岁,到外面去打工之后,就认识了男友。 涉世未深,加上对青春期爱情的懵懂,女孩就跟男孩发生了男女关系。 在发生了关系之后,女孩也没有告诉妈妈,因为她害怕妈妈担心。 可是后来,一段时间之后,女孩感觉身体不大舒服,就独自去医院做了检查,发现女孩的身体可能不大好。 医生这边的建议是,让家长陪同一起过来,他会跟监护人讲这件事。 女孩这才感觉到事情很严重,而且这还是女性的问题,肯定就是因为跟男友的亲密关系导致。 回到家之后,妈妈也打工回来了,看到女儿愁容满面,而且也不肯再外出打工了,整天看上去心事重重。 要么就是看到女儿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抹眼泪,妈妈知道,孩子一直内向,有啥心思,都会自己一个人承担。 妈妈赶紧再三追问,女孩才说出了实情。 听到孩子的话,妈妈二话不说,立刻拉着孩子再次去了医院。 这次医生也如实讲述了病情:从报告上来看,孩子现在的病情比较严重,已经往癌发方向在走。如果现在就被疾病纠缠,完全治好的可能性很低。 医生还指出:女孩子在21岁之前,尽量不要去交男朋友,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妈妈得知孩子的病情,一个劲的哭,后悔的很,对孩子也感到愧疚。 妈妈的意思就是,全都怪她,错在她,因为她忙于工作,疏于对孩子的管教。没想到女儿小小年纪外出打工,谈个男朋友,就把自己给害了。 不过,幸亏听到了好消息。 这个18岁的女孩,在妈妈的陪同下,开始接受治疗。如今,检查报告显示,有几个指标已经转阴了,就是说,开始朝好的方向在走了。 但是女孩的妈妈还是很自责,希望之后的岁月里,她一直会陪伴女儿,保护好女儿。 妈妈还表示,要把这件事跟大家分享,就是希望更多的人看到,没有哪个妈妈愿意看到女儿遭受伤害。 总之,不管男女,都要做到自爱,要注意保护自己。 本案释法: 18岁的女孩,妈妈属于监护,独自外出打工谈男朋友,不小心感染了HPV,这个责任在于女孩的妈妈这边吗?离婚后,爸爸一直不闻不问,爸爸是否也有责任?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妈妈是法定监护人,但是责任有限;父亲没有履行义务,同样也需要担责。 第一、母亲作为直接抚养方,负有监护职责。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父母作为孩子的监护人,负有监护职责,包括为未成年提供健康安全保障,进行安全教育等。 如果女孩已经年满18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主决定恋爱等行为,父母可能不需要再承担监护职责。 但是父母还是需要做好情感关注,做好安全教育,做出正确的健康引导。 第二、父亲离婚之后不闻不问,也要担责。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不会因为离婚而消除。 作为女孩的父亲,他也需要提供安全保护措施,给孩子做好安全教育,不要缺席孩子的成长教育。 父亲如果长期失联、拒绝沟通,不参与子女的成长过程,在道德跟法律层面都构成对于监护职责的懈怠,会被认定为要承担过错。 花季一样的女孩,还是要保护好安全健康,不要出事了才后悔。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