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王先生恋爱6年给女朋友花了100多万,原本两人说好过年双方家长见上一面,准备结婚,可初四女友却以父母不同意为由提出分手,直接拉黑删除一条龙。王先生找到女方家里想挽回,女朋友的母亲却说:我女儿的孩子都上初中了! 2月27日,王先生说,他和女友恋爱六年,为了满足女朋友的要求,他不惜多次贷款,前后花了一百多万。 6年内他向女朋友提出5次见面,都被她以各种理由拒绝了。 王先生向调解员反馈,自己96年大学毕业时,在之前的工厂里打工,期间认识了他的女友。 两人是在2020年3月份左右的时间谈起的恋爱,期间大多是以网聊的形式进行沟通,两人的恋爱关系维持的一直不错,感情也一直很好。 他称,两人是在确定恋爱关系后的第三年时正式确定订婚,只不过双方是通过发消息决定的。 据他描述,女友当时的原话是:“两家相隔的比较远,在微信上定交三万六就可以。” 这相当于先交了个定金彩礼。 而在这段恋爱期间,女友先后以母亲生病,自己的眼疾需要手术费,哥哥相告住进ICU抢救等理由为借口向王先生索要钱财。 出于两人已经订婚,且为了结婚为目的,王先生于2022年为女友的母亲治病贷款转去10万元整,在后续2024年又为女友继续贷款了20多万。 而后,女友的哥哥发消息联系上了王先生,称女友因为眼睛做手术住进了ICU,生命垂危。 王先生出于女友的身体健康考虑又和家里凑了20万左右转过去给对方治病。 期间,王先生的哥哥也表示,不止这些转账贷款。他这位:“准弟妹”还以父亲,母亲,哥哥等各种名义生病住院需要用钱来诱导他的弟弟贷款转钱。 再加上女友出院后声称家里还欠有高利贷,急需用钱还款,王先生依旧深信不疑,再一次贷款18万转给了女友。 而就在双方父母决定见面的前一天,王先生突然被分手了。 本来双方已经约定好的见面商量结婚的具体事宜,女友却告知他父母不同意,两人不合适。 王先生这才缓过劲儿来,他认为女友骗了自己,给她花了将近100多万,并且这些钱还不包含两人的共同开销以及节日转账。 如今这些钱全都打了水漂,他本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给女友花钱,被分手了也希望女方能够把钱还回来。 后续王先生和调解员找到了女友的老家,男子这才得知自己的女友已经结婚,并育有两个孩子。 面对证据,一开始女友的母亲坚决否认。 后来经过调解员向其家里人的再三求证,经过核实,女友的妹妹才终于承认,王先生的女友就是自己的姐姐。 随后,女友的母亲告诉王先生,她坦言女儿很早就结婚了,孩子都已经上学了。 王先生却表示,他对此毫不知情,其女友和他谈恋爱时并未表示自己已婚。 女友的家里人还表示,否认其女儿住院等各项实情,女儿是家里的老大,没有所谓的哥哥一说。 随后,王先生的女友也在电话里坦言:你们尽管去告,想解决问题的话就明天见面聊。 得知真相,王先生的父亲声泪俱下。那100多万里还有家里的20万,他不敢和孩子说丧气话,生怕孩子想不开。自己辛苦了大半辈子,就盼着他能成个家,如今一切都完了... 目前王先生已经针对此事报警处理,有网友怀疑这笔巨款能否被全部追回,其实此案中这位女友已经涉及到了巨额诈骗,情节严重,是可以追回的。 根据《刑法》第226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3万起)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50万起)处十年以上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女方因为以非法占有,虚构单身,生病等事实来骗取男方的财物,金额高达100多万,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 王先生可以要求立案追赃索赔,是可以追回钱款并依法追究女方的刑事责任的。 恋爱时要保持理性,不要轻易被爱情冲昏头脑。时刻谨记,防人之心不可无! 对于王先生的经历,各位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