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英联邦国家(印度/巴基斯坦)的外交代表,总能发现个有趣的事:他们互相派驻的不是大使,而是高级专员,办公的地方也不叫大使馆,叫高级专员公署。这可不是玩文字游戏,背后藏着一段历史小插曲。 这事要追溯到英帝国时期,英联邦成员国早年都奉英国国王为国家元首,简单说就是“共主邦联”。总不能让国王,代表一个成员国向自己派遣大使吧,这就太绕了。为了避开这个宪法小尴尬,1926年英联邦就定了规矩:成员国之间互派高级专员,而非大使。 即便后来不少成员国变成共和国,有了自己的元首,这个传统还是保留了下来。别看名字不一样,高级专员的地位、权力和大使完全对等,都享有同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干的活也没啥差别,都是代表本国谈合作、护利益。 其实这就是英联邦独有的“家族式称呼”,换了个名头,内核一点儿没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