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2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刘言)“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审结各类海事纠纷案件16.8万件,其中涉外案件1.2万件,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了“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发挥海事审判职能作用、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成绩单”。
据介绍,这些案件中涉外海事案件达1.2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与我国没有实际联系的案件当事人主动选择中国法院管辖,充分彰显了中国海事司法的国际影响力和吸引力,中国已成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的重要中心。”最高法民四庭副庭长潘勇锋说。

发布会现场最高法供图王圣翔/摄
最高法民四庭庭长沈红雨介绍,五年来,全国海事审判三级法院审结海上货物运输、货运代理等航运商贸类案件4.2万件,审结船舶买卖、船舶修造等海工装备类案件1.8万件,审结海上保险、融资租赁等海事金融类案件6900件,审结港口作业、航道疏浚、码头工程等港口建设经营类案件3500件,审结海域使用权、渔业养殖等海洋开发利用类案件2900件以及船员劳务合同纠纷等其他海事纠纷案件。上述案件中,涉及海上风电、深海养殖等海洋新质生产力案件的数量逐年提升,呈快速增长态势。
数据显示,“十四五”期间,最高法发布海事指导性案例16件、典型案例59件,人民法院案例库入库海事案例150件,为审理海事纠纷案件提供明确权威的裁判规则指引。包括海事案例在内的50余件中国司法案例被联合国贸法会等国际组织判例法数据库收录,中国海事案例已成为全球海事司法应用与研究的重要参考。
潘勇锋介绍,最高法积极选派法官参加联合国框架内相关规则的制定,为国际规则的形成和完善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提高我国在国际海洋法治建设中的核心竞争力。《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约》作为联合国大会通过的首个以中国城市命名的国际海事公约,体现了联合国对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事法治建设、为世界航运经济发展所作贡献的充分肯定,该公约于2026年2月17日生效。
2025年12月15日,第八十届联合国大会审议通过《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潘勇锋介绍,这是首部源于中国司法实践,由中国发起立法议题并推动规则制定的运输领域国际公约,首次创设了适用于多式联运及各类单式运输的“可转让货物单证”制度,标志着国际货物运输单证自海运提单诞生以来的一次重大演进,极大地推动了运输单证融资的多元化与便利化,为国际规则和全球贸易贡献了中国司法智慧。“中国海事审判已成为推动国际海事规则发展的重要力量。”潘勇锋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