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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药业美国缬沙坦诉讼案上诉被驳回 公司称对损益无影响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海药业,股票代码:600521;债券简称:华海转债,债券代码:110076)2月27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美国KIRKLAND&ELLISLLP律师事务所通知,美国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已正式驳回上诉人GastonRoberts就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判决提起的上诉。该案件作为美国缬沙坦相关诉讼的首例领头羊案件,其法律程序现已全部结束,公司表示此事项对公司损益无影响。

公告显示,此前美国市场部分消费者因缬沙坦原料药中检出极微量NDMA杂质,陆续向美国各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包括华海药业在内的多名被告承担法律责任。公司绝大部分缬沙坦相关诉讼案件已移交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合并处理,GastonRoberts案件被选为首例领头羊案件进行审理。美国新泽西州联邦法院此前已就该案作出简易判决,支持了华海药业的全部意见并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后原告就此判决提起上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GastonRoberts案件的法律程序已全部结束。华海药业在公告中明确,该案件对公司损益无影响。同时,公司表示,除GastonRoberts案件外,其在美国的其余缬沙坦诉讼案件尚无最新重大进展,相关诉讼结果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已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代理应对相关诉讼,并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海药业主营业务涵盖原料药、制剂及医药中间体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缬沙坦是其重要产品之一。此次首例领头羊案件的终审胜诉,或对后续相关诉讼产生一定参考意义,但公司仍提示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