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婚后拒同房法院判定不予离婚! 第一,男方30多万娶媳妇,为了啥? 第二,拿了男方30多万,也不同房,也不离婚退彩礼,为了啥? 第三,法院竟然支持这种拿了30多万彩礼,既不同房,也不离婚退彩礼的“诈骗婚姻”继续存在,为了啥? 第四,大家都是农村人,30多万娶媳妇,意味着什么?掏空家底,换来这样一个结果,那不是逼着男方走极端吗?难道说,非要走极端才能解决这种“诈骗婚姻”? 第五,“诈骗婚姻”是靠调解的吗?怎么调解?退还所有彩礼和五金首饰吗?这种偏向于诈骗犯的调解,有什么意义吗?这种纵容诈骗犯的法律现状,要维护谁的利益呢?是要把中国带向何方呢? 第六,现实已经改变,一切以结婚为幌子骗取高额彩礼不退的女人,都是诈骗犯,就算是结婚证也不能为诈骗犯开绿灯,就算是法律也不能为诈骗犯开脱。否则,久而久之,受伤害的男方的利益一直被故意忽视和糟践,那么极端维权的事件就会频发,社会就会大肆撕裂,勿谓言之不预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