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里发凉!山西阳泉一个85岁的老太太,深夜胸口憋得慌,家里人赶紧打了急救电话。医生护士10分钟就到了,人也检查了,心电图也做了,老太太当时还挺清醒,自己张罗着让保姆拿医保卡、身份证,准备去医院。 谁能想到,这之后就卡住了,整整卡了40分钟。 卡在哪儿?就卡在没人抬她下楼这件事上。老太太住5楼,老小区没电梯,女婿和50多岁的保姆两个人弄不了。家属就跟现场的医生护士商量,说咱们这儿有医生、有护士、有司机,加上我俩五个人呢,搭把手把老人抬下去,也就10分钟的事。 可人家医护人员就是不干,说这不是他们的活儿,让家属自己找人,或者打110找警察帮忙。女儿在太原往回赶的路上,急得在电话里求他们,说事后一定重谢,还是没用。 就这么着,从晚上10点49分医生进门,到11点半左右老人病情突然恶化、脸都青紫了,这40分钟里,人就一直躺在5楼的床上干等着。 有个细节特别戳人。聊天记录显示,晚上10点58分,也就是医生到了快10分钟后,老太太自己还强撑着身体给亲戚打电话求助。85岁的老人,半夜三更,胸口憋得难受,还得亲自打电话求人来抬自己。这电话没打通。 最后眼看着不行了,那个男医生才和女婿一起把老人往下抬。送医院也就4分钟车程,可人已经不行了,凌晨2点多宣告死亡。 这事儿最让人接受不了的是什么?是后来家属看到那份心电图报告,上面明明白白写着"极度心动过缓"。可当时女儿在电话里问情况,医护人员还说血压、心电图都"稳定"。除了吊了点儿盐水,什么急救药都没用。 法院委托做的司法鉴定把这事儿说得很清楚。鉴定报告指出急救中心有三项核心过错:第一,这种症状得监护、得用药,都没做;第二,危重病人不及时搬运,耽误了40分钟;第三,后来在车上做心肺复苏,动作不规范,气道没打开,该用的药也没用。 可急救中心事后怎么解释的?人家拿出来规定,说自己只配了医生护士司机,没有担架员,法律上就没规定他们必须干搬抬的活儿。那天最后帮忙抬了,那是"情分",不是本分。 这话听着冷冰冰的,但好像还真是他们内部的规定。 法院没吃这套,一审二审都判了,急救中心赔17万多。法官说得在理,院前急救,首要任务就是赶紧把病人弄到医院去。你人到现场了,因为没人抬就让病人干等40分钟,这背离了救死扶伤的宗旨,老百姓接受不了。 事情到这儿还没完。判决下来好几个月了,家属说钱一直没拿到。直到这两天媒体报道了,阳泉市卫健委才赶紧发通报,说情况属实,已经约谈了急救中心,责令他们马上执行判决,把钱赔了。 这事的焦点其实早就不是该不该赔钱了。而是那个晚上,在5楼的那间屋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急救中心的工作人员后来接受采访时说了句话挺实在:"病人加担架一百多斤,楼层搬运不比平地,还怕摔落,最少需要4人配合"。可问题是,那天现场明明有医生、护士、司机、女婿、保姆,五个人,怎么就凑不出这四个人? 他们还说,急救行业人员紧缺,配不起担架员。早在这事儿发生前几年,他们就多次提过要配人,一直没落实。以山东德州为例,测算下来配齐担架员每年要投2000多万,很多地方拿不出这个钱。 钱的问题,最后让一个85岁的老太太用命来扛。 老太太临死前那一刻的感受,没人能说得清。她本来收拾好了东西,以为医生来了就有救了,结果就躺在自己床上,听着身边的大人为"该谁抬她下楼"在那儿掰扯、打电话找人,一等就是40分钟。 那种眼睁睁看着希望一点点流走的绝望,没法想。 这事儿说到底,是制度在要人命。大家都知道应该配担架员,可钱从哪来一直没解决。结果就把这个难题甩给了老百姓,甩给了那个深夜里喘不上气的老人。 你说是医生的错吗?人家手里拿着规定,说没义务。可对躺在床上的人来说,管你什么规定,管你情分本分,命没了就什么都没了。 好在现在官方表态了,责令赔偿,也要推进完善急救体系。但这话来得有点晚,晚了一个85岁老人的命。 你们说,这事儿要是换你摊上,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