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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克新】(1904.5.18—1927.12.9)河北省获鹿县(今鹿泉市)东焦

【王克新】(1904.5.18—1927.12.9)河北省获鹿县(今鹿泉市)东焦村人。在井陉威州高小毕业后,1920年考入顺德(今邢台)直隶省立第四师范学校。在校期间接受了马列主义思想,于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师范毕业后在井陉县城高小任教,期间向学生讲解革命道理,灌输革命思想,传播马列主义。1925年春,受党组织派遣到河南省工作,先后担任过中共豫陕区委委员、组织部长,河南省委委员兼组织部长、农民部长,开封地委书记,杞县地委书记,豫东南特委书记等职务。曾组织学生和工人、农民声援上海"五卅"运动,积极发展党组织,开展农民运动。1926年底,领导发动豫西部分军队和农民武装策应北伐战争,同时指导豫西各地革命工作。1927年四五月间,在洛阳、郑州指挥工人和农民武装破坏交通、袭击奉军后方,策应冯玉祥部国民联军东征入豫。10月前往信阳、确山、汝南等地建立特委和县委机关,部署发动农民武装起义,成为豫东南农民起义的主要领导人。12月2日,在汝南王楼,领导不足百人、枪不足40支的农民起义军击败了进犯敌军一个团的进攻,战斗中他胸部中弹,伤及肺叶。在敌人败退后,他拖着负伤之躯,组织抢救其他伤员,把牛车让给别人,自己步行30多里到驻马店医院。因伤势过重,无法医治,于12月9日去世。1928年2月25日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报《红旗》第六期,特发了《悼念我们的战士——王克新》,给他以高度评价。 (撰稿:中共鹿泉市委党史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