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是供车辆
以较快速度在城市行驶的道路
严禁电动自行车驶入
2026年2月17日20时50分许
贵阳高速交警
沿辖区高速正常巡逻
行至天河潭路段时
发现一名男子正在
推着电瓶车缓慢前行
经了解
该男子由于车辆电量耗尽
于是选择推行前进
男子神情恍惚、言语含糊
无法表达有效信息
对自身所处危险浑然不觉
正值春节期间
车流量很大
男子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情况十分危急
民警立即开启警灯警报
做好后方安全防护
迅速上前将男子与该车辆
转移至护栏外安全地带
经耐心安抚与反复询问
男子仅能说出几个词语
无法提供姓名、住址、家属电话
幸好民警发现该男子
携带了身份证
通过身份证信息
民警联系了当地派出所
经过派出所协助
联系到了该男子的家属
民警驾驶警车
带上该男子以及电瓶车
按照他家属提供的地址
于当晚23时10分许
将男子安全送回家庭住址
在确认家属身份后
民警将男子平安交到家人手中
反复叮嘱家属加强看护
家属对民警及时救助表示了感谢
此次快速处置与温情救助
是公安民警坚守一线
守护平安的生动缩影
在此提醒广大电动自行车驾驶人
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高架桥
隧道及城市主干道等区域
车流大、速度快
违规驶入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请严格遵法守规
切勿心存侥幸
您的出行平安
是贵州交警♀
最大的心愿
来源/贵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编辑/贾芷茹
审核/郑薇
审发/刘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