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能与电力市场获悉,2月12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福建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意见的通知。
根据《实施细则》,福建现货电能量市场由日前市场和实时市场组成,发电侧主体按参与现货电能量市场的竞价方式,分为通过竞价上网方式参与的A类发电侧主体和以价格接受者方式参与的B类发电侧主体。
选择以“报量报价”方式参与的虚拟电厂发电类聚合单元属于A类主体,以“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的独立储能、虚拟电厂发电类聚合单元属于B类主体。
成本补偿费用包括调频机组机会成本补偿、特殊机组补偿和机组启动补偿费用。现货电能量市场运行期间,A类发电侧主体中的调频机组,对相比其日内计划多发的电量,且其实际发电出力所在报价段的电能量报价高于系统边际价时进行调频机会成本补偿;对相比其日内计划少发的电量,且其实际发电出力所在报价段的电能量报价低于系统边际价时进行机会成本补偿。
《实施细则》明确了包括虚拟电厂、独立储能等在内的新型主体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规则。
独立储能
独立储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容量要求:充放电功率不小于1万千瓦且持续时间不小于1小时(10MW/10MWh)。若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同时参与调频辅助服务市场,默认自调度曲线为0MW。
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参加现货电能量市场交易,需申报D日自调度曲线,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和新能源优先消纳的条件下优先出清。
虚拟电厂
报量报价方式参与日前现货电能量市场发电类虚拟电厂按聚合单元进行申报。
报量不报价参与的发电类虚拟电厂按聚合单元申报D日自调度曲线,在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条件下优先出清;当无法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条件时,在电网安全运行条件范围所涉及的项目中,根据每个项目的预测发电计划比例分配中标电量。

各经营主体:
为进一步深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根据我省双边现货市场运行情况,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会同相关部门修编形成了《福建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现向各经营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14日,请将修改建议意见以正式回函方式发送电子邮箱反馈,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赖永生
1.福建电力市场现货交易实施细则(2026年修订版)(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模板
国网福建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