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黄娟间谍案的发生,让我想到一些建议:1,今后国家在录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国企重要岗位工作人员时,尽可能不要录用自费海外留学的那些人员。2,普通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国企工作人员的提拔到领导岗位,一定要严格审查是否有海外留学工作(国家外派的除外)经历,凡是有这种经历的人员禁止提拔。3,拟提拔的政府事业单位官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一定要审查其家庭成员是否有海外留学工作背景,如果家庭成员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的(国家外派的除外),也要不予提拔。不是说这些人员都有问题,但他们成为间谍的概率远远大于国内人员,哪怕有万分之一的概率,也给国家给来不少损失。再说,大学扩招以后国家太多人才可用,每年都有一千多万的大学毕业生。这幺多人才可用,又何必去选有潜在风险的人员呢?以上的这些建议,友友们认同吗?欢迎发表见解和更好更全面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