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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政府2月12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同意《上海崇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

上海市人民政府2月12日在官网发布了关于同意《上海崇明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4”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2025年9月4日,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生一起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导致3名作业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578万元。该起事故发生在江南造船公司在建H2648船。该船总长230米,型宽36.6米,型深22.5米,属于98K VLEC(超大型乙烷运输船)船型,有四个独立的可装载乙烷、乙烯、LPG等货品的B型液货舱(从船艏到船尾依次编号1-4号),计划交船日期为2025年9月18日。经综合调查询问、现场勘验以及技术鉴定,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在对液罐惰化作业过程中,未将4号货舱的V6阀门完全关闭,而至氮气进入无需惰化的4号货舱,作业班组长在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违规安排班组人员进入4号货舱作业,发生缺氧窒息事故。事故处理2人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另外包括董事长在内的多人被免职,撤职,记过等处分。原文网址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