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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切掉脑白质,被电击,被众多警察排队侵犯,20美元就必须陪睡……这是1982年电

被切掉脑白质,被电击,被众多警察排队侵犯,20美元就必须陪睡……这是1982年电影《弗兰西斯》里描述的好莱坞女明星法默的悲惨遭遇。 弗兰西斯·法默1913年出生在美国西雅图,从小就展现出远超同龄人的思想深度,她不爱迎合世俗,更愿意把想法写进文字里。14岁那年,她写下一篇名为《上帝已死》的文章,凭借犀利的观点拿下全国写作比赛的100美元奖金,这份少年意气没有得到认可,反而让她收到上百封恐吓信,有人骂她异端,有人诅咒她不得好死。她的母亲莉莲没有保护她,反而把女儿的才华当成攀附权贵的工具,逢人就炫耀自己有个“天才女儿”,满心想着靠她改变家境。 法默的梦想从来不是当明星,她想成为一名记者,用文字表达观点、拥有话语权。1935年,她被星探发掘,和派拉蒙影业签下七年合约,正式踏入好莱坞。彼时正是好莱坞的黄金时代,光鲜亮丽的背后,是制片厂对艺人的绝对控制,女明星被塑造成听话的花瓶,潜规则与权力压迫无处不在。法默不肯妥协,她拒绝配合公司安排的虚假公关婚姻,拒绝出席权贵们的应酬派对,更不肯出演低俗套路的商业片。她坚持选择有深度、有思想的角色,公开在采访里批评好莱坞的浮华与虚伪,直言行业把演员当成牟利的商品。 这样的特立独行,在资本掌控一切的好莱坞里,成了不可饶恕的罪过。片方开始打压她,给她安排边缘化的小角色,减少她的曝光机会,1942年,派拉蒙直接单方面解除合约,彻底断送她的演艺之路。事业崩塌的同时,亲情也成了刺向她的利刃。莉莲看中女儿的收入与名气,不愿失去这棵摇钱树,她不愿听法默的倾诉与反抗,反而觉得女儿精神出了问题,能让她乖乖听话的唯一办法,就是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1943年,莉莲联合警方,以“精神失常”为由,将法默强制送入精神病院。没有人在意她的辩解,没有人相信她的清醒,一个曾经站在聚光灯下的女明星,就此坠入人间地狱。医院里的治疗手段极端残忍,电击疗法是家常便饭,高强度的电流穿过她的大脑,让她意识模糊、浑身抽搐。院方为了谋取利益,和当地警察、权贵相互勾结,以20美元一次的价格,把她当成交易品,任由他人侵犯。她被剥夺了基本的尊严,吃不饱穿不暖,和老鼠共处一室,稍有反抗就会被捆绑、禁闭。 最残忍的是脑白质切除术,这项在当时被标榜为“治疗精神疾病”的手术,实质是对人性的彻底摧残。手术刀切断她的脑白质,让她从一个有思想、有棱角的女性,变成麻木呆滞、任人摆布的木偶。她不再记得自己的梦想,不再记得曾经的锋芒,眼里只剩下恐惧与茫然。这场长达11年的囚禁,摧毁了她的身体,碾碎了她的灵魂,没有人来救她,曾经的光环与荣耀,在精神病院的黑暗里消失得无影无踪。 1950年,法默终于被释放,她早已不是当年那个耀眼的女星。她改名换姓,远离好莱坞,在印第安纳波利斯做过服务员、店员,靠着最普通的工作勉强糊口。她从不提及过去的经历,那些黑暗与痛苦,成了她不敢触碰的伤疤。1970年,法默因食管癌孤独离世,享年56岁,身边没有亲人,没有朋友,直到去世,都没等到一句道歉,没等到世人对她的公正看待。 1982年,电影《弗兰西斯》上映,把这段被尘封的黑暗历史公之于众。影片没有刻意渲染悲情,只是真实还原了法默的一生,让世人看到好莱坞黄金时代光鲜背后的罪恶。法默的悲剧从来不是个人的不幸,而是时代与行业的缩影。男权社会的压迫、资本对人的物化、亲情被利益吞噬,三重枷锁共同摧毁了一个才华横溢的女性。她的反抗没有错,她的坚持没有错,错的是那个容不下独立思想、容不下女性自主的黑暗环境。 我们记住弗兰西斯·法默,不只是为了感慨她的悲惨人生,更是为了警醒世人。任何行业都不能以权力与资本践踏人性,女性的独立与尊严永远不该被剥夺,真正的文明,是容得下不同的声音,护得住每一个追梦的灵魂。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