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这回真摊上事了。 李女士提前半个月在某平台订好了酒店,106元一晚,订单确认得清清楚楚。大年初二晚上11点,一家人拖着行李赶到酒店,前台一句话把她整懵了: “满房了,住不了。” 李女士拿出订单,说半个月前就订好了。前台看都不看:“100多块钱,大春节的,你去找别的酒店吧。” 李女士不服:“订单生效了,凭什么不给住?” 前台直接甩出一句扎心的话:“100多块你想住我们酒店?春节房间都七八百一晚!” 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你钱给少了,不配住。 更绝的还在后面。李女士据理力争,店家居然扬言:“警察是我们朋友,你报警也没用!” 这话一出,李女士彻底怒了。她当场报警,民警来了三个人。 最后处理结果:全额退款,赔500块,老板当面道歉。 李女士接受了,但还是把事儿发到了网上。市监局的人后来有点不理解:问题都解决了,退款赔偿道歉都到位了,干嘛还发网上? 李女士心里门儿清:钱是赔了,但一家人大过年拖着行李在街头找酒店,春节房价涨到七八百,这损失谁赔?旅游的心情谁赔? 这事儿一上网,评论区直接炸了。 “106块就不是钱?订单生效了就是合同,说毁约就毁约?” “警察是我朋友?这话也敢说,背景得多硬?” “春节涨价我能理解,但提前订好的房间凭什么不给住?” “赔500就完事了?人家大过年流落街头,这损失算谁的?” “本来计划今年去福建玩,看到这事儿直接取消行程。” 最后这条评论,才是这事儿最要命的地方。 一个地区的旅游口碑,建起来要十年,毁掉只需要一个晚上。 漳州这几年旅游做得不错,英歌舞、游神、闽南美食,吸引了一波又一波游客。结果这一下,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粥。 但这事儿最让人寒心的,不是106块和500块的差距,是店家那副嘴脸。 “100多块住不了我们酒店”——这话翻译过来就是:你的订单在我眼里一文不值,我想毁约就毁约。 “警察是我们朋友”——这话更可怕,潜台词是:在这块地盘上,我有关系,你告也没用。 这种傲慢,比毁约本身更伤人。 有人说,春节涨价是市场规律,商家想多赚钱能理解。 对,涨价可以,毁约不行。 你明码标价涨到七八百,消费者爱住不住,这是市场行为。但提前确认的订单,就是白纸黑字的合同,说撕就撕,这是违法行为。 更值得警惕的是,这种事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每到节假日,酒店毁约、民宿涨价、临时加价的新闻就层出不穷。为什么?因为违法成本太低了。退个款、赔个几百块、道个歉,事情就过去了。 可商家赚的呢?春节一间房从106涨到700,多赚近600块,赔500还有得赚,这笔账谁不会算? 只要毁约还能赚钱,就总有人敢铤而走险。 所以,真正该反思的不是消费者该不该较真,而是:监管部门能不能让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 比如:毁约一次,罚款不是500,而是5000、5万?列入信用黑名单,平台永久下架?消费者可以主张惩罚性赔偿,退一赔三、退一赔十? 只有让黑心商家真正疼了,他们才会记住:契约精神不是嘴上说说的。 最后说句难听的。 店家那句“警察是我朋友”,不管真假,都暴露了一个问题:有些人眼里,钱能摆平一切,关系能压死人。 但他们忘了,这年头,手机能上网,人人都能发声。 你今天敢说“警察是我朋友”,明天全国人民就都知道了。 今天被赶走的是一个李女士,明天被劝退的,可能是成千上万个潜在游客。 这笔账,希望当地能算明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