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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伴50年,假的也是真的!”一97岁大爷突然宣布,他要和女秘书结婚,女秘书陪伴

“陪伴50年,假的也是真的!”一97岁大爷突然宣布,他要和女秘书结婚,女秘书陪伴他50年之久,他临死之前,必须给她个名分,儿子跳出来反对,说大爷老糊涂了,女秘书想分家产,老爷子都看不出来,可大爷坚持,这婚非结不可,我们是真感情,儿子告到法院,想要法院阻止父亲结婚,法院到大爷家一查,发现大爷思维清晰,有条有理,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一大爷是个富商,他一辈子打拼了无数的家业,可是他结婚的早,到了四五十岁,他又和一个女子相恋。 女子那时还很年轻,她找工作,找到了大爷当年的公司,从此一后,俩人相识,他们相见恨晚,只恨没有早些认识。 可是,如果离婚,就对不住原配的妻子,大爷犹豫再三,还是维持了原有的婚姻。 女子做他的秘书,对他无限崇拜,从此后眼里容不下别的男子,就这样守着他过了50年之久。 这时的大爷,已经是97岁,他看着昔日的秘书,如今和他一样,也成了满头白发,颤颤巍巍的老太太了。 他们保持了50年的地下关系,秘书始终活在他耀眼的背后,事到如今,他们都是走在了人生的最后,大爷一想,他必须在活着时给女子一个名分。 对于他和女秘书的情况,家里人心知肚明,可是大爷是一家之长,谁也不敢对他说三道四。 可突然一天,大爷郑重其事,把家里所有人都叫到了跟前,他郑重宣布,他要和女秘书举办婚礼。 女秘书花了50年的时光,陪伴在他左右,她不要名分,心甘情愿,大爷越想越对不住她。 如今老伴没了,再也没有拖下去的理由,大爷急切,总怕自己一觉睡得醒不来了。 在大爷心里,他只是给儿孙们做个通知,并不是和他们商量,因此谁也别想在他面前叽叽歪歪。 可没想到,大爷话音刚落,大爷次子跳了出来,他面红耳赤,说父亲这是老糊涂了。 这么大的岁数,还要结婚,不怕被人笑话,让他们的颜面又搁在哪里? 其他人一看次子挑头,他们立刻表示附和,这事荒唐,一定会让人笑掉大牙。 可大爷表示,我有今没明,女秘书跟我多年,我们早就情比金坚。 她一辈子无名无分,在我背后,受尽了人们的闲言碎语。 我活着时,她都不被善待,如果我要死了,你们又不知道会咋样对她! 可儿子认为,父亲害怕是老糊涂了,他97岁,心智不全,说话有一出没一出的,这可能是又犯了迷糊。 儿子还认为,女秘书非要嫁给父亲,肯定是意有所图,谁会去爱一个97岁的老头子,说她没有目的,根本没人会相信的。 即便是真有感情,他们也相处了50年的光景,既然50年都没结婚,这就代表这是最好的相处方式,你们继续保持,依旧没有人会阻止。 如今父亲一天天的老去,女秘书肯定等不及了,硕大的家产,她早就虎视眈眈50年了。 如今她再不努力,这一辈子就算白费,父亲和她结婚,岂不是老了老了又被对方给算计了? 如果不婚,等到父亲去世,她就没有理由再留下去,到那个时候,自己绝对会轰她走人,休想在我们家里,多待一分钟都不行! 如果让他们顺利结婚,那父亲的财产,就会有她一份,她打的如意算盘,隔着大门都传到了耳里。 可大爷坚持,非和女秘书结婚不可,女秘书的真假,只有他看的最清。 她是不是图我的财产,要图年轻时就图了,没人会拿一辈子去骗取那些身外之物。 如今我们都老了,吃吃不动了,钱也花不了几个,她要钱干嘛?她可没你们想的那样唯利是图! 次子一看,劝不动老爷子,他一急之下,告到了法院,要求法院阻止父亲和女秘书的婚事。 他告诉法院,父亲已经老糊涂了,思维不清,不能做出正确的决定。 法院接到申请,很快受理了这件案子,因为情况特殊,工作人员到老人家里,亲自和老人谈话,观察他的一举一动。 法院还请来了专业医生,给老人做了状态评估,经过一系列的措施,法院发现老人的思维没有任何问题。 他思路清晰,语言表达有条有理,精 神良好,根本就不像97岁的老人。 法院认为,老人完全有能力做出决定,他要不要结婚,是他的自由。 老人虽说年纪大了,可他和女秘书都是单身,任何人都不能阻止他们结婚。 法院判决,老人思路清晰,状态良好,完全可以自主结婚。 儿子急了,他不服气,法院怎么能够允许父亲结婚? 他要上诉,这不公平,他继续收集证据,想在二审时再次证明父亲不具备结婚的能力。 《民法典》第1041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婚姻自由是公 民的基本权利,只要大爷和女秘书都是单身,哪怕两人加起来快两百岁,也没人能阻止他们结婚。 儿子认为父亲是“老糊涂”,但法院已经通过医生评估,确认大爷思维清晰,能为自己的决定负责,所以他的结婚意愿完全合法有效。 儿子觉得女秘书是图钱,但法律只看婚姻双方的真实意愿,不关心动机。 就算女秘书真的看中家产,只要大爷是自愿结婚,法律也不会干涉,毕竟财产分配是大爷自己的事,他完全可以通过遗嘱提前做好安排,和结婚自由是两码事。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