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霞资讯网

1959年,“食人魔”细伟被捕后,留下的真实影像,当时的警方对他展开了一场持续九

1959年,“食人魔”细伟被捕后,留下的真实影像,当时的警方对他展开了一场持续九天的审问,最终细伟承认了自己杀害六名儿童,并且吃掉他们内脏的事实。 那段影像里的细伟,瘦得像竹竿,颧骨高高凸起,眼神飘忽不定。他穿着一件不合身的旧衬衫,双手被铐在桌前,说话时嘴唇会轻微颤抖。警方每天轮流审讯,从早到晚,桌上堆满了笔录纸和录音带。 第一天他什么都不肯说,只是摇头;到了第三天,他开始断断续续提到“小孩”“河边”“肚子饿”;第九天,他终于崩溃,承认在过去一年多里,先后在曼谷及周边的村落诱骗、杀害了六名儿童,并剖开尸体取走内脏食用。 细伟原名陈莲生,中文名叫陈细伟,出生于广东汕头一个贫困农家。家里兄弟姐妹多,粮食常年不够吃,他从小就吃不饱。十几岁时,他跟着同乡偷渡到泰国,在码头当搬运工,后来又在集市卖菜、收废品。 泰国经济那时并不景气,底层华人日子难过,细伟的收入勉强糊口,还经常被地痞欺负。他曾在口供里说,第一次杀人是因为看到一个小孩手里拿着面包,他肚子饿得发慌,脑子一热就跟了上去。事后他害怕被发现,就把尸体拖到树林里,剖开肚子取走内脏,一部分当场吃掉,剩下的带回去藏起来。 警方调查发现,细伟作案的对象都是七八岁左右的男孩,他会先用糖果或小玩具把他们骗到偏僻的地方,然后用石块或棍棒击打头部致死。他的供述中提到,吃内脏不是为了充饥,而是有一种“满足感”,像是填补了童年饥饿留下的空缺。这种病态的心理,让办案警察都感到毛骨悚然。审讯期间,心理医生曾尝试介入,但细伟对治疗毫无兴趣,只是一遍遍重复“我控制不住自己”。 案件在泰国社会引起巨大震动。媒体称他为“食人魔”,市民在街头举行抗议,要求严惩凶手。法院审理时,细伟的辩护律师提出他精神状况异常,但法医鉴定认为,他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1960年初,法院判处他死刑,随后改判为终身监禁。他在曼谷的一所监狱服刑,极少与人交流,饭量却大得惊人,体重迅速增加。狱友回忆,他常常一个人坐在角落,盯着饭菜发呆,有时会把肉挑出来单独放着,不跟其他食物混在一起。 细伟的案件,在犯罪心理学上常被引用。专家指出,他的行为属于典型的“食人癖”案例,根源在于童年长期的极度饥饿和成年后在社会底层的屈辱感,两者叠加,导致心理扭曲。他并非单纯为了生存而食人,而是在杀人、食人的过程中,获得了一种掌控他人生命的虚幻权力,这让他暂时忘掉现实的贫穷和无力。 这起案子也促使泰国在之后的几十年里,加强了对流浪儿童的救助和保护,警方建立了更完善的失踪儿童报案机制。细伟在2003年死于狱中,时年74岁。他的死没有引起太多关注,只是在犯罪档案里留下了一个编号。 回看那段审讯影像,细伟的脸在灯光下显得格外憔悴,他说出“我吃了他们”时,声音很轻,却让听的人不寒而栗。这不是电影里的恐怖情节,而是真实发生过的事。它提醒我们,极端贫困和心理创伤,能把人推向多么黑暗的深渊。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