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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忒不要脸了!”重庆,一职高男生与同宿舍3名同学,相约凌晨从宿舍翻墙离校外出打台

“忒不要脸了!”重庆,一职高男生与同宿舍3名同学,相约凌晨从宿舍翻墙离校外出打台球。谁知,男生翻墙时不慎脚滑摔倒,短暂休息后未感明显不适。4人随即从操场防护网的破洞钻出校外。凌晨六点返回宿舍,男生才感觉腰部疼痛难忍,告知班主任。学校立刻安排2名老师及1学生陪去医院。经鉴定他构成九级伤残,治疗等费用花了21万。男生家人将学校及3名同学、法定代理人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意料之外! 2024年4月的一个凌晨,重庆一所职业高中的宿舍里,小陈、小龙和另外两名同学翻来覆去睡不着。 几个人凑在一起小声嘀咕,都觉得待在宿舍太无聊,商量着偷偷溜出去打台球。 那时宿舍大门紧锁,校规更是明令禁止夜间外出,可年轻气盛的他们,压根没把这些规矩放在心上,只想着赶紧出去痛快玩一场。 几个人一拍即合,悄悄摸到宿舍围墙边,打算翻墙出去。 小陈自告奋勇先翻,吹乎自己翻墙本领很高,是小事一桩!可就在翻越的瞬间,他脚下一滑,重重摔在了地上。 当时小陈只觉得有点疼,歇了一小会儿,感觉没什么大碍,就不想扫大家的兴,摆摆手说没事,催着同伴赶紧走。 一行人又找到操场防护网的破洞,钻出去直奔台球厅,玩到凌晨六点才匆匆赶回宿舍。 刚回到宿舍,小陈的腰就开始钻心地疼,疼得他直不起身,这才慌了神,赶紧把事情一五一十告诉了班主任。 学校得知后一刻也没耽误,立刻安排两名老师和一名同学陪着小陈去医院检查治疗。 可谁也没想到,这次摔倒的后果这么严重,经过鉴定,小陈构成九级伤残,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加起来,足足有21万多元。 看着巨额的花费,小陈和家人难以接受,思来想去,他把学校、小龙等三名同伴以及他们的父母一起告上法院,要求一起承担赔偿责任。 在小陈看来,自己是在学校里受的伤,学校没管好;同伴约自己出去,也该负责任,这笔钱不该全由自己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小陈自己要负主要责任。事发时他已经16岁,不是不懂事的小孩子,完全明白翻墙是危险行为,也清楚学校严禁夜间外出。 可他心存侥幸,觉得不会出事,执意违规翻墙,把自己置于危险中,这是受伤的最直接原因。 《民法典》第1165条第1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小龙等三名同伴,法院认定他们承担轻微责任。四个人相约违规外出,作为同学,本该互相提醒、互相照顾,可他们没有及时劝阻小陈的危险行为。 小陈摔倒后,他们也没有立刻告诉老师、送他去检查。不过考虑到小陈当时看起来没事,还坚持去打台球,他们的疏忽并没有明显加重伤情,所以过错程度比较轻。 法院查明,这所学校平时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明确规定不准攀爬护栏、不准夜间外出,规章制度十分完善。 《民法典》第1200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事故发生后,学校第一时间送医、积极处理,已经尽到了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法律上,学校的责任不是无限兜底,不能因为学生故意违规出事,就要求学校买单。 《民法典》第1188条第1款: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小龙等三名同学各自赔偿小陈7000元,因为他们还是未成年人,这笔钱由父母承担;小陈要求学校赔偿的诉求,被依法驳回。 案件结束后,法官也给出了提醒。16岁的青少年,已经能分辨基本的危险,遵守校规、敬畏规则,才是保护自己的第一步,一时冲动漠视规矩,就要自己承担后果。 同学之间的互助是有限度的,不是一起犯错就要无条件担责,真正的朋友应该互相督促、走正路,而不是一起违规冒险。 同时,学校的责任有明确边界,只要做好安全教育、日常管理和及时救助,就不用为学生的故意违规行为担责! 有人说,现在的人价值观是怎么了?自己的孩子不好好学习违反校规翻墙,还能起诉学校和陪同伙伴? 有人说,3名同学也够倒霉了!他们又没有强迫要求一起去,应该都是自愿的,何况他们也是未成年!判赔偿有些冤枉! 还有人说,还应该起诉台球馆,围墙建造方,万一成功了呢! 对此您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