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到一个视频,新闻上说人倒地不用犹豫,直接救,国家卫健委重申民法典184条,明确自愿紧急救助造成损害,不担责! 这条规定其实早在2021年就颁布了,并且写入了民法典,并且在2026年卫健委的专项重申旨在消除公众顾虑, 以后再遇到人摔倒,不用再犹豫了,直接救,虽说已经重申了,但是这种现象还是不常见,毕竟王浩法官的光荣事迹,已经深入人心! 再加上社会上,很多老人故意碰瓷,已经让人们的善良消失殆尽,大家都知道要揪住,可是都希望别人去救助! 这个社会缺乏了爱心,并不是大家没有爱,是有些人的做法伤了大家的心,在2021年颁布的这一条,为何一直没有引起多大浪花? 徙木立信是古代的一个故事,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必须要有实际的带头作用才行,我则要靠一直条纹真的很难重心让人敢于去扶! 大家觉得对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