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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飞蛋打!上海,女子结婚不久就怀了宝宝,正当她沉浸在当妈妈的喜悦中时,意外发现老

鸡飞蛋打!上海,女子结婚不久就怀了宝宝,正当她沉浸在当妈妈的喜悦中时,意外发现老公结过一次婚,两人大吵一架,老公还怀疑她肚子里是别人的孩子。女子为了自证清白做了亲子鉴定,确认孩子是老公的,但她坚持要打了孩子离婚。公公为了让女子生下孩子,掏650万买了一套学区房,登记在女子名下。可孩子出生后女子还是要离婚,公公起诉儿媳和儿子,称这650万是他们向自己借的,要求他们还钱。 据看看新闻报道,2020年12月,小谢和丈夫小唐结婚了。结婚时,公公斥资千万给儿子置办了一套婚房。 结婚以后,小谢和小唐甜蜜了没几天,两个人就被生活中的鸡毛蒜皮磨掉了激情,逐渐开始产生矛盾。 吵吵闹闹了两年,两人感情时好时坏,就在这时候,小谢怀孕了。 公公老唐得知后非常高兴,可很快高兴变成了头疼。 原来,小谢怀孕没多久,就发现老公小唐以前竟然结过婚,自己一个头婚大姑娘,竟然被欺骗嫁了一个二婚男,小谢非常生气。 与此同时,小唐觉得小谢经常和他吵架,肯定是因为心里有别人,他甚至怀疑,小谢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 小谢气懵了,小唐欺骗自己在先,还怀疑她的清白,这不是欺负人吗? 小唐反复要求小谢做亲子鉴定,小谢答应了,但是提出一个条件,如果鉴定孩子是小唐的,他们就立即离婚!小唐答应了。 鉴定结果一出来,小唐傻眼了,孩子竟然真是他的。 小谢非要打掉孩子和小唐离婚,小唐痛哭流涕求原谅,可小谢丝毫不让。 见儿子儿媳妇闹得厉害,老唐只好站出来稳定局面,他安慰小谢,说他知道小谢受了委屈,他给小谢650万,让小谢去买一套房子做补偿。 随后,老唐分三次转给小谢650万,备注购房款。小谢暂时原谅了小唐,拿着钱在徐汇区买了一套学区房,登记在她自己名下。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老唐为了弥补小谢在婚姻中受到的委屈,稳定儿子的婚姻,给了小谢650万用于买房,这650万应当视为老唐对小谢的赠予。 小谢得到了补偿,安心生下了孩子。老唐原本以为以为有了孩子充当粘合剂,儿子和儿媳妇两个的感情能稳定下来,可很快老唐就被打脸了。 原来,小谢生了孩子后才发现,小唐就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她刚生下孩子3个月,和小唐之间的矛盾就再次爆发了,小谢一气之下带着孩子和小唐分居了,还要和他离婚。 老唐傻眼了,他本来是想通过这笔钱稳住儿子的婚姻,但从儿媳妇的架势看,她是打定主意离婚了,这样一来,自己的650万不是要落入她这个外人手里了吗? 老唐越想越不甘心,于是起诉儿子小唐和小谢,称这650万是自己借给他们买房的,要求他们返还。 庭审时,老唐拿出了一张借条,称他转给小谢的650万是他们夫妻共同向他借的,上面还有儿子小唐的签名。 但是小谢称,之前自己怀孕时,发现小唐隐瞒婚史,还怀疑自己的孩子不是他的,老唐知道她受了委屈,这才给了她650万做为补偿。这650万是老唐对她的赠予,不是借款。 小谢还说,公公老唐从来没说这笔钱是借给他们的,借条上没有她的签名,也没有事后追认,她怀疑张借条是他们父子俩事后伪造的。 那么,老唐的借条是否有法律效力?小谢是否应该还钱?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经审理认为,借条上只有小唐的签名,小谢并没有签字,也没有事后追认这笔债务,从共同意思表示这方面来看,很难认定这650万是小谢和小唐的共同借款。 另外,这笔钱虽然是用来买了学区房,但老唐给这笔钱的初衷是为了稳住儿子的婚姻,补偿小谢受的委屈,小谢也坚称这是老唐对她个人的赠予。 老唐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这笔钱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没办法证明小谢有共同借款的意思。 最终,一审认为这650万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驳回了老唐的全部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