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一男子想要摇一摇附近的人,认识了一名女子。两个人相聊之后,本来准备去附近的酒店开个房,但是女子表示可以在附近公园先见面。见面之后,两个人刚坐下,男子就迫不及待的动手动脚,先是搂住女子的腰部,之后就伸手触碰女子的上胸。女子感觉男子有些过分,就想要挣脱离开。男子很生气、恼羞成怒,直接一把打晕了女子,在公园的隐秘处,将女子给侵犯了。 (本新闻参考来源:浪涨新闻报道) 据报道称,当女子醒来时,发现自己身上、以及大腿处有不少淤青,这才发现自己被欺负了,立刻就报了警。 有一位95后的男子何某,平时上班之际,没事做的时候就会上上网、排遣自己的悠闲时间。 不仅在网上交网友,何某还很喜欢“摇一摇”,通过搜索附近的人,之后结识了一位女子孔某。 而这位孔某,也是个很无聊的人,闲着的时候,也想要找个人排遣寂寞。这下,就跟何某认识了,两个人就加为好友,没事就聊聊天。 待到时机成熟,何某就想要把孔某给约出来见面。本来何某提出,想要跟孔某去酒店见面,开个房、发生点不应当的关系,快活一下。 而孔某也挺谨慎,她知道何某的意图,她觉得可以先见一面,相见之后觉得可以的话,可以再继续深入发展。 俩人就约定了在公园里见面,何某约了孔某去附近的公园里游玩。听到何某的邀约,孔某也欣然前往,她觉得,或许可以见一见,先交个朋友也行。 之后何某就跟孔某约定了见面的地点。 然而,两个人见面之后,还没聊几句,刚坐下来,这个何某就开始动手动脚了。 本来还在聊天的孔某,发现何某似乎动了不轨之心,她感觉到,对方的手已经伸到自己的腰旁边了。 之后何某不仅触碰孔某的腰,甚至还抚摸了后背,再之后,还用手去触碰孔某的腿部。 这下孔某就有些害怕了,甚至感觉被冒犯。孔某当时就想要站起来,离开公园。 谁承想,何某直接就动粗了,一把就将孔某给强行抱了过来,然后让她坐在自己腿上,之后,就继续用手触碰孔某的上胸。 孔某非常害怕,但是又很生气,准备全力反抗,让何某立刻放开自己。 何某也恼羞成怒,一直说孔某装什么装,之后就开始殴打孔某,并且用手掐住了孔某的脖子,直接就把孔某给弄晕了。 趁着孔某晕倒之后,何某就把孔某给拖进公园的一个隐秘处,并且将孔某给侵犯了。 等到孔某醒来之后,她发现自己的身上有很多地方非常疼痛,身上的衣服也被褪去了部分。 再仔细观察,身上还有肿胀的地方,大腿处也有淤青。这下孔某算是明白了,她被何某给侵犯了。 孔某又害怕又羞愧,只能拿起手机报了警。 很快,没多久何某就被抓捕归案,并且也如实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最后何某是否被判刑了呢? 经过审理之后判定,何某涉嫌侵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本案释法: 男子将女子约出来之后,违背妇女意愿,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侵犯女子。男子的行为将会面临怎样的惩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侵犯妇女的,构成侵犯罪,犯案者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何某违背了孔某的意愿,一开始就上下其手,主观恶性非常明显,之后还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侵犯了孔某,发生了关系之后,其行为正式被确定为侵犯罪。 综合何某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以及悔罪表现,加上何某系自首、主动供述罪行。何某的家属也找到孔某,积极认错,也做出了经济赔偿,获得了孔某的谅解。最后考虑酌定从轻处罚。 女孩子要小心网友,不要轻易去见网友。就像孔某,也是因为无聊,“扫一扫、摇一摇”,见了附近的人,最后自己的清白都没了,这可真是太可惜了。 或者不要选取偏僻的地方,也不要在天黑的时候出去,要保持警惕,遇到不对劲的情况就要赶紧远离,学会保护自己。 人心隔肚皮,网恋、或者摇一摇之后,想要约见网友之前,还是多多聊些时日,感觉熟络了,之后再见面也稳妥些。 对此,您怎么看待呢,欢迎大家评论区里留言,一起来讨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