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绍兴新昌发布《关于新昌县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运价的批复》,具体如下:
根据《关于新昌县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运价的批复》(新发改价〔202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县巡游客运出租车春节期间临时运价调整公告如下:
一、腊月廿八零时起至正月初七二十四时止(即2026年2月15日0时起至2026年2月23日24时止),巡游客运出租车可在计价器外每车次另加收最高5元。
二、春节期间临时加价以乘客上车时间为准。巡游客运出租车合法拼载客运服务的,不得在计价器外另加收费用。
三、各出租车经营者应严格遵守出租车运营管理各项规定,做好宣传和明码标价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收费的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依法从严查处。
新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