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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香港23岁陪酒女樊敏仪,因为拖欠夜总会管账陈文乐几千块钱,被陈文乐等

1999年,香港23岁陪酒女樊敏仪,因为拖欠夜总会管账陈文乐几千块钱,被陈文乐等三人禁锢于尖沙咀某处,遭到极其残忍的非人虐待…… 樊敏仪出生于1976年,早年被家人遗弃,在香港马头围一间女童院度过童年。15岁时,她因年龄限制离开院舍,流落街头,开始接触毒品,并通过街头卖淫维持生计。21岁后,她进入深水埗一家名为浪漫别墅的妓寨工作,那里让她接触到更多黑帮客户。1996年,她嫁给一位同样吸毒的客人吴志远,两人住在旺角一处简陋公寓,生活充满争执和暴力,邻居经常报告家庭纠纷。1998年11月,她生下儿子,这让她一度尝试改变生活。她停止卖淫,转而在皇后卡拉OK俱乐部担任女侍应,收入虽少,但她努力抚养孩子。经济压力下,她偶尔向熟人借钱周转,导致债务积累。她的生活轨迹反映了香港底层女性面临的生存困境,毒品和暴力交织成网。 陈文乐生于1965年5月17日,事件时34岁,他出身九龙黑帮,隶属和胜和组织,早年中学时已行为偏差,1991年因贩毒入狱服刑。他负责多家夜店的账务和放贷生意,对欠债者从不宽容。陈文乐在尖沙咀格兰维尔道31号租下公寓,作为活动场所,那里装饰简单,却成为债务追讨的据点。他常光顾樊敏仪工作的夜总会,两人由此相识。樊敏仪曾偷走他钱包内4000港元,她归还本金,但需额外支付10000港元作为利息,这笔债务成为冲突起点。他的两个手下梁胜祖27岁和梁伟伦21岁,两人都在附近零售店工作,参与黑帮事务,听从陈文乐指挥。另外,一名14岁少女刘明芳是梁伟伦的女友,她卷入事件并成为关键证人。 樊敏仪在夜总会环境中认识陈文乐后,借款约3000港元,本答应一个月归还,但因赌博失败和毒瘾反复,无法偿付。陈文乐多次追讨,她有时出言顶撞,这让他决定采取行动。1999年3月17日,樊敏仪接到电话,以为是熟客约见,便前往葵涌丽瑶邨自家公寓附近会面。三人突然出现,将她带到尖沙咀格兰维尔道31号B座3楼单位。这个公寓空间狭窄,成为关押场所。从那天起,虐待持续一个月。三人轮流殴打她,用金属管、藤条和电线抽打四肢和背部,导致骨骼损伤和皮肤肿胀。他们还用打火机灼烧脚底和手指,造成烧伤痕迹。虐待包括吊挂在天花板上拳打脚踢,如对待物体般施暴。她被剥夺饮水,有时长达36小时不给水分,导致脱水症状。 虐待过程中,三人强迫樊敏仪吃粪便和喝尿液,增加生理折磨。陈文乐用滚烫热油泼洒大腿,造成严重烫伤,又用牙签刺眼角和指甲缝,引发细小但持久疼痛。他们熔化塑料滴在她皮肤上,留下焦痕,并在伤口涂抹辣椒粉,加剧感染。她被迫吸食冰毒,导致神志模糊和身体抽搐。期间,她多次昏厥,三人用冷水泼醒,继续施暴。房间内布满暴力工具,空气中弥漫异味。她四肢变形,伤口化脓,无法正常活动。1999年4月14日至15日,她在一次殴打后昏死过去,无生命迹象。三人发现后,将尸体移到浴缸放血,用锯切割骨骼,肢解成块。部分躯体煮沸处理,以消除气味。 头颅煮熟后塞进一个Hello Kitty美人鱼布偶头部,缝合隐藏。内脏装塑料袋扔到屋顶檐篷,其他部分丢弃在深水埗、湾仔和大角咀垃圾站。公寓内残留腐臭,三人用清新剂掩盖,继续居住。1999年5月24日,刘明芳因反复梦到樊敏仪,精神崩溃,在少女感化院向社工讲述详情。社工陪她到油麻地警署报案,她带领警员到格兰维尔道31号现场。警方破门进入,搜查角落布偶,剪开后发现头骨、一颗牙齿和部分内脏。现场墙上血迹斑驳,恶臭弥漫。陈文乐于5月28日在石硖尾石宁村自家公寓被捕,当时他与妻子谢佩玲和新生婴儿同住。梁胜祖次日落网。梁伟伦逃至中国广西,因护照问题被捕,2000年2月14日遣返香港。 2000年10月20日至12月7日,三人在高等法院受审,案号CACC 522/2000。证人包括谢佩玲、吴志远和樊敏仪姨妈。刘明芳获豁免权作证。三人否认谋杀,但承认肢解尸体。陪审团以6比3裁定误杀罪成,法官阮彼得形容此案残酷程度罕见。三人判终身监禁,可20年后假释,但首20年无审查。梁胜祖上诉成功,2004年3月减刑至18年,2014年4月出狱,后于2022年8月再因性侵10岁女童判监12个月。陈文乐和梁伟伦在赤柱监狱服刑。樊敏仪头骨于2000年6月3日经照片叠合法确认,移至九龙公立殓房。此案震惊香港社会,媒体称其为最令人不安的犯罪之一,因Hello Kitty藏尸细节而永载犯罪史。 樊敏仪的遭遇源于债务,但暴露了香港底层社会的毒品和黑帮问题。她从孤儿到母亲的转变,本该是向上努力,却被债务拖入深渊。黑帮成员如陈文乐,利用放贷控制他人,暴力成为常态。这种案件提醒人们,债务纠纷在弱势群体中易升级为极端事件。警方调查显示,公寓内Hello Kitty装饰与暴行形成鲜明对比。刘明芳的报案成为转折,她虽参与部分虐待,但最终提供关键证据。审判中,三人辩称无杀人意图,仅为教训,却无法掩盖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