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年强奸10名未成年少女
犯罪行为如此严重,不毙了难道留着过年吗?
不过,这种起话题的做法违背法治新闻报道规律,应当予以纠偏。
这条“男子两年强奸10名未成年少女”的话题词,给人的第一认知是貌似某地又发生一起罪大恶极的强奸未成年人的罪行,给读者制造悬念,勾引读者阅读。
只有点击话题进去阅读了内容之后,才能发现是这名罪大恶极的罪犯已经于2月6日被执行了死刑,而不是又有新的淫魔犯罪发生。
从法治新闻报道的角度来看,这个事件的主要新闻点必然是这名罪大恶极的罪犯被执行死刑。主要新闻点是恶魔被惩处、正义得到声张的确定结论,而不是模棱两可、故弄玄虚的含糊其辞。
就算媒体小编为了流量故意张冠李戴、制造悬念,那么平台是不是该强调一下话题词规则、履行一下平台的职责?以案说法律师说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