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创办的民办学校结果一般都不好: 这些年,我看过不少民办学校,也和很多校长及创办人深谈过。 说实话,合伙办学的初衷是好的,有人出钱,有人出力,有人有资源,想着优势互补,一起办一所好学校。 可结果往往事与愿违。 这其中的原因,不是人不行,而是路没有走对! 教育,不同于普通的生意,不能急,也不能分心,它需要一个人真正地沉下来,心系学生,把根课堂。 如果合伙人各有想法,今天想着涨学费,明天讨论多招生,后天又为谁管财务争执不下,时间一长,学校的魂就散了。 另外,教育的回报周期很长,合伙人一般耐心很有限。 有人指望两三年回本,有人却想十年树人。 方向一偏,动作就乱。扩招学生,冲现金流;削减师资,压成本、、、最后,学校就散了。 我认为,合伙办学,一定要明确谁真正对学校负责! 有人可以投资,但不能当“校长”;有人可以收益,但不能参与教管、、、把办学权交给懂教育、有定力的人,其他伙伴做支持者而非指挥者。 或者,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由教育方担任GP(普通合伙人),掌握办学控制权;投资方均为LP(有限合伙人),只享收益、不干预运营; 一所好学校,是靠一个人带着一群人,朝着一个方向,慢慢走出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