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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回应“辽宁营口一SU7起火”

2月1日,辽宁省营口市一台小米SU7车辆的主驾驶座椅处冒烟并起火,经消防救援部门到场处置后迅速扑灭,现场无人员受伤。经向车主了解,今日已收到认定书,该起事故系车内遗留火源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非车辆自身原因产生。网传视频中所谓的“烟花”情况,系车辆安全气囊因燃烧引爆导致,与电池等无关。我们将协助客户妥善处理后续事宜。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初审:梁爽

复审:曹光宇

终审:臧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