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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妈开着三无老头乐,后车载着大爷,他们闯了红灯,不料,女子正常开车,意外撞

上海,大妈开着三无老头乐,后车载着大爷,他们闯了红灯,不料,女子正常开车,意外撞上他们,大妈和大爷不同程度受伤,他们起诉女子,索赔70多万,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36万。 沈大妈开着一辆无牌、无证、无保险的老头乐出门,车后座还坐着黄大爷。 老夫妻常年依靠这台车代步,觉得日常出行方便,忽略了车辆本身无上路资格的风险,习惯性开着车上路。 谁能想到,他们开车在路上,还闯了红灯,就在此时,意外发生了。 此时,正常绿灯通行的女子李某,正驾驶私家车平稳通过路口。 她注意力集中,严格遵守交规,压根没料到会有人闯红灯。 等她隐约看到前方冲出来的老头乐时,距离已太近,即便紧急制动,依旧避让不及,“砰”的一声,两车猛烈相撞。 撞击的冲击力不小,沈大妈和黄大爷被甩出车外,瞬间倒地。 刺耳的刹车声、碰撞声,打破了路口的平静。路人纷纷上前查看,有人拨打120,有人报警。 老夫妻送医救治后,经鉴定:沈大妈椎体压缩性骨折、肋骨多处骨折,构成九级、十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计420天 。 而黄大爷肋骨骨折,构成九级伤残,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共计240天 。 事故还造成车辆严重损毁,医疗、护理、伤残鉴定等各项费用。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迅速介入调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明确多方过错责任划分 : 沈大妈驾驶无牌、无证、无保险的非标车辆上路,且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起主导作用,承担50%主要责任 。 ​ 李某行经路口时未减速行驶,未尽到充分安全观察义务,承担33.3%次要责任 。 ​ 黄大爷作为乘客,明知车辆无上路资格仍乘坐,未履行自身安全注意义务,承担16.7%次要责任 。 因各方就赔偿事宜无法协商一致,沈大妈与黄大爷将李某、其所属公司,以及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一并诉至法院,索赔70余万元 。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判决: 涉事车辆承保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代李某赔付沈大妈、黄大爷各项损失共计36万元,其中沈大妈21万元、黄大爷14万元,含相关费用。 ​  李某所属公司赔偿沈大妈、黄大爷律师费各3000元,合计6000元 。 ​ 李小某个人因系职务行为,无需额外承担赔付责任 。 此事引发网友热议。 有网友留言:三无车上路加上闯红灯是主因,凭什么守法司机要赔钱?谁违规谁担责,违法受伤就获赔,变相纵容违规,会让道路乱象更难治理。 不少网友认为,判决并非“和稀泥”,而是依法依规 。且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未加重司机个人负担,兼顾了生命权保护与规则公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事故,行人无过错由机动车担责。行人有过错,按过错减轻机动车责任;机动车无过错仍可能承担不超10%无责赔偿 。 即便绿灯通行、行经人行道,也必须减速、观察、避让;未礼让行人,未充分观察,通常会被认定次要责任。 机动车作为高危交通工具,负有更高安全注意义务,路口减速、充分观察是法定义务,李某未履行该义务,承担次要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